作者Eior (小伊)
看板ask-why
標題Re: [請益] 有關法律和作夢的..
時間Fri Nov 6 02:55:20 2009
※ 引述《online0801 (445)》之銘言:
: 哈囉,大家好,好久沒PO文了,小弟有兩個問題想請教板友們。
: 最近的假球案鬧的沸沸揚揚,一開始,棒球版版友選擇相信球員的時候,總會有人說
: 在確定打假球之前,都要以無罪來看待,所以在還沒有確定犯罪之前,被告或是有嫌疑的
: ,都是以無罪來看待?為什麼法律會有這樣的前提,是因為怕誤判嗎?還是說又是人權
: 呢?又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呢?
我只能從以前所學提供一些這個問題的想法,
如果就我的印象沒有錯的話,
你所說得應該就是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
要證明被告有罪的責任在於控訴方,
而被告沒有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
我認為法律如此設計牽涉到了兩個部份,
而你想的沒有錯。
第一個就是你所認為的人權因素,
如果一開始採用相反的概念,
認為被告有罪,
就會變成被告需要主動拿出充分的證據,
這可能除了舉證困難以外,
也很容易因為為了「判刑」產生嚴刑逼供或是屈打成招的情況。
那這樣還會產生甚麼問題?
這就牽涉到另外一個部份了。
如果有學過統計,
可能會在假設檢驗聽過有關於假定推斷會發生的兩種錯誤。(不過這邊略過機率不提)
我用個簡單的圖示解釋一下
好 人 壞 人
宣判有罪 冤獄(I) 正義伸張
宣判無罪 無罪釋放 縱囚(II)
因為不可否認地,
其實法律是人在執行,
我們並沒辦法保證我們的判決不會產生失誤,
所以冤獄或是縱囚必然會發生。
那現在在這邊稍微想一下,
採用無罪推斷或有罪推斷會怎麼樣?
我們大致可以得到一個結果。
如果採取有罪推斷,
錯誤(I)發生的機率會比錯誤(II)的機率來的高。
當然,因為我偷懶,
這樣的講法其實有點問題,
不過瞭解含意就好。
而採取無罪推斷則相反。
那麼現在要考慮的是,
當無法避免錯誤發生的可能時,
哪一種傷害會比較小?
最後得到的結論就是,
寧可錯放一人(縱囚),也不可濫殺無辜(冤獄)
就是選擇無罪推斷的理由之一了。
以上內容有錯誤請指正,感謝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8.187
推 andyjy12:台灣不是要自己證明無罪,不然就是有罪? 11/06 03:04
推 HuangJC:亞洲電台有一次廣播說:國外都是要證明自己無罪,各位聽眾, 11/06 10:20
→ HuangJC:你,覺得呢? 當場嚇我一跳,這電台竟公然偏成這樣 11/06 10:21
推 daze: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11/06 11:01
推 andyjy12:國外=國(ㄓ)際(ㄋㄚˋ) 11/06 12:03
推 HuangJC:樓上 got it,害我馬上去查這電台的顏色.. 11/06 12:08
→ HuangJC:這主持人講話都一頓一頓的,很像在加強語氣 11/06 12:10
推 andyjy12:因為前一陣子,就有看過這種說法。嗯~就是為了整某人 11/06 12:16
→ andyjy12:另外有罪推定,可以看一下這篇0rz.tw/XJf1s,算是我看過 11/06 12:17
→ andyjy12:比較極端的例子 11/06 12:17
推 HuangJC:某人?來對質一下吧,那個主持人好像叫美英(發音),當時是在 11/06 14:29
→ HuangJC:講扁案;明白說應該先當有罪,阿扁要自證無罪.台灣法律和國 11/06 14:30
→ HuangJC:外不必一樣,你愛怎麼改是台灣的事;但說國外也這樣,這是睜 11/06 14:30
→ HuangJC:眼說瞎話~ 11/06 14:31
推 size:這是指財產來源不明罪要自證來原吧 有罪推定有分事項的 11/08 00:37
推 andyjy12:樓上說得那個法條還被卡在立法院 11/08 00:47
推 visorkk:有嗎 我怎麼聽說已經通過了 11/08 10:39
推 HuangJC:如果某些事情是有罪推定的話,我可以接受;我沒要挺阿扁 :P 11/08 17:43
→ HuangJC:不過一定要說清楚,不然我覺得很怪,中立選民被耍好玩的 11/08 17:44
推 online0801:謝謝版友熱心的回答~ 11/12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