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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lreal (現在是1:24唷)》之銘言: : ======== : 修改一下問題的描述,陳述不精請多包含 : ======== : 肉刑能不能有效達到嚇阻犯罪的目的? : 如果說支持死刑的人,是否也能支持肉刑,且其理由何在? : (這邊肉刑的條件限制於在死刑之上,也就是被判超過一個死刑者肉刑,並且奪取 : 其性命。) 恩 不支持 肉刑是無可回復性的傷害 刑罰目的有三 威嚇 應報 矯治 不可回復性的傷害如死刑 只應該在沒有矯治可能的時候才不得已的實施 假如一個人已經不能矯治了判死刑就好 不需要肉刑 假如還沒到死刑的程度 他總有一天要回歸社會 肉刑這種不可回復性的東西不應該使用 在妳的命題 一個以上的死刑可不可以先肉刑再死刑? 可以威嚇 一個人不要犯一個以上的死刑嗎? 先從犯罪者的角度出發 假如是衝動犯罪 當然不行 假如是預謀犯罪 他當然是認為自己聰明的不會被抓阿 所以又回到一開始我推文裡講的 威嚇力 不是刑罰多恐怖 是被抓的機率有多高 這樣有達到應報的效果嗎 有 我想有 有懲罰到犯罪者作的惡 但是這時候司法扮演的角色就是正義嗎? 一身正氣的割人家鼻子 然後槍斃? 一身正氣的砍人家腿 然後槍斃? 這是正義 還是滿足社會潛意識裡狂暴血腥的衝動 執行的法警是一身正氣 還是會因為對方也是人 所以也會心跳 手會抖? 自然正義的概念在法理學中認為是種良知 是與生俱來的 砍人家手腳 然後槍殺 即使對方再惡 會讓你的良心更平安嗎? 還是短暫血腥快感後 更恐怖的自責? 這不是正義 遠遠不是 矯治 假如一個人已經被判死刑了 那就已經被認為沒有矯治的可能性了 那再作其他刑罰都是多餘 以上 個人淺見 -- 散布星辰 北半的綠意 一如紡輪日夜繚繞 新春的色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76.246
illreal:這篇看完你是支持死刑,不支持肉刑? 11/26 14:31
illreal:不過以你的邏輯來說應該要是不支持死刑 11/26 14:32
visorkk:你的問題設定都已經是[如果我支持死刑,請談我對肉刑看法] 11/26 14:35
visorkk:我之不支持死刑跟本命題無關 我現在是以支持死刑為出發點 11/26 14:36
visorkk:來討論的 11/26 14:36
gamer:我倒是很懷疑反對死刑的人會支持「以手還手,以眼還眼」 11/26 15:06
turtledove:寫得很好啊 11/26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