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rdison:現行法律決定成年一方有罪是保護未成年身心、及後續可能 06/29 21:56
推 micklin:因為法律認為未成年人腦袋發育未完全, 己成年人不能利用 06/29 21:56
→ Kerdison:衍伸的社會問題如未成年懷孕 未成年就是身心、智能尚未 06/29 21:57
→ micklin:這個弱點去與未成年少男少女發生性行為, 以免他們以後的行 06/29 21:57
→ micklin:為發生偏差 06/29 21:57
→ Kerdison:健全 所以要立法保護 很簡單的問題不需要搞那麼複雜 06/29 21:57
我不同意這種說法耶。可以舉舉沒有侵害法益,卻因為了未成年身心而觸犯刑罰,除了
跟"性"有關的其它例子嗎?
推 e1q3z9c7:因為台灣沒有性教育 06/29 22:01
※ 編輯: illreal 來自: 218.165.52.172 (06/29 22:06)
推 T50:因為法律認為絕大部份的小鬼不知道什麼是愛情 06/29 22:04
→ T50:所以你說為什麼兩情相悅不行 答案是:沒有兩情相悅這回事 06/29 22:05
→ T50:所以你侵害到小鬼的身體法益 06/29 22:05
→ T50:這就跟契約一樣 小鬼既然沒有行為能力去認知契約 06/29 22:07
→ T50:小鬼也就沒有行為能力去認知愛情以及自己的身體 06/29 22:07
很合理的解釋。還徹底抹剎我的前題....
看來小朋友身體的自主權也是有分身體部位的。
推 gamer:請看兒童福利法31, 32, 33條 06/29 22:18
※ 編輯: illreal 來自: 218.165.52.172 (06/29 22:25)
→ xiaoa:當下的快樂造就的不堪回首的往事. END 06/29 22:31
推 andyjy12:法律認為"你年記小就一定是蠢蛋,不可能有自由意志" 06/29 22:33
推 T50:樓上 是沒有"成熟的符合、社會期待的自由意志" 06/29 22:35
→ T50:小鬼還是有自由意志的 06/29 22:35
→ T50:阿 表點符號打錯位置了 06/29 22:36
→ T50: 標 06/29 22:36
在上述的邏輯下,我另外想到:自己家的小鬼跑去誘惑大人,父母應該也是有罪的
這樣想對不對?
就如同小朋友比喻自家的寵物。跑去咬別人,主人應有責任;別人來幹你的狗也是侵害
到財產法益一樣。
※ 編輯: illreal 來自: 218.165.52.172 (06/29 22:45)
→ illreal:發現自己舉的例子好爛。等有人回答父母有沒有罪,我再舉一 06/29 22:55
推 Match:咬別人有確實的傷口驗傷單 誘惑別人如何認定? 06/29 22:55
→ illreal:個貼近本文的例子好了。 06/29 22:55
推 nra7346:主要是行為能力吧~現行法律已經放寬性自主的行為能力到 06/29 23:06
→ nra7346:16歲吧~滿16歲好像兩情相悅就可以避免刑責的樣子~ 06/29 23:08
※ 編輯: illreal 來自: 218.165.52.172 (06/30 00:31)
推 T50:你有你家狗的所有權 但你有你家小孩的所有權嗎 這怎麼比阿 06/29 23:48
→ T50:這根本是張飛打岳飛 另外你家小孩誘惑大人又怎樣 大人可以談 06/29 23:49
→ T50:大人有完全行為能力阿 法律要保護的是沒有行為能力或不完全能 06/29 23:50
→ T50:力的阿 這就像一個不滿七歲的小鬼教唆一個大人殺人 06/29 23:52
→ T50:到底是無行為能力阻卻小鬼罪責 還是你這大人胡亂推拖給小鬼 06/29 23:53
→ T50:更容易讓法官相信 06/29 23:54
→ illreal:更新完了,去看看吧。直接回文吧 06/30 00:35
推 gamer:自慰算是性交嗎?刑法中的定義可不這樣認為,一、以性器進入 06/30 01:54
→ gamer: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 06/30 01:55
→ gamer: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 06/30 01:56
→ gamer:行為。注意「他人」 06/30 01:56
雖然你只提到一點,但是卻對我連揮了三個巴掌
這種說法當然也可以說:
未成年人買菸酒說不定只是幫父母跑腿,是孝順的表現。並未真正侵犯到健康權,
所以賣菸酒給未成年人也只受行政處份而已。
離家出走只要沒有寄住在別人家,都還算是父母的掌控之下,父母隨時可以尋求警方
協助將人帶回,所以自由權也沒受到侵犯。
自慰不算性交,性自主權當然沒受到損害。
就像如果只定義性交必須性器官插入才算,那麼自然就會有用手指插入不會構成性侵的
結論。
法益受損的認定,究竟是由誰來認定?法官?父母?當事人?
※ 編輯: illreal 來自: 218.165.53.109 (06/30 11:16)
→ eliec:我現在對這也有點困擾,我希望我孩子在充足的性知識下成長 06/30 12:40
→ eliec:但是讓孩子接觸的書籍圖片,要怎麼拿捏才不算是[虐童]? 06/30 12:41
→ eliec:我想傳輸給孩子的知識,非常有可能"觸法"... 怎麼辦呢? 06/30 12:42
推 akura:針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性教育專書很多 06/30 13:07
推 gamer:No, 你弄錯方向了,重點是他人... 06/30 13:07
推 gamer:如果有個人天賦異稟能夠對自己口交還是肛交,這樣一樣不構成 06/30 13:11
→ gamer:性交行為。 06/30 13:11
推 gamer:自己對自己產生性行為,對多只構成猥褻行為而已 06/30 13:14
→ gamer:其實誘姦罪和兒少相關法一般都被認為屬於特別法。其設計概念 06/30 13:16
→ gamer:本就不同於一般刑法,而是比較多著重於保護未成年不會被成年 06/30 13:18
→ gamer:人利用其「年少無知」的狀況下侵害權利以及對其「不當行為」 06/30 13:19
→ gamer:的過份評價。 06/30 13:19
→ gamer:當然何謂「年少無知」其實是有待討論的,譬如說一些發育較快 06/30 13:20
→ gamer:的中學生用穿著打扮矇混從事性交易,這種真的還是年少無知嗎 06/30 13:21
→ gamer:不過,不管怎樣,我們的社會和立法單位認為這些未滿16歲的未 06/30 13:22
→ gamer:成年人,對於性並不足以有足夠的認識,並且通常也不懂得如何 06/30 13:22
→ gamer:充分的保護自由的身體權利,所以認為已滿16歲的人與此時的少 06/30 13:23
→ gamer:男少女發生性交是法律所不容忍的。 06/30 13:23
→ illreal:你的回答跟我舉例中法官大人講的是一樣的嘛 06/30 15:17
推 size:動物是物 小孩是人 法律定義為不一樣 所以你的類比錯了.. 06/30 16:35
推 gamer:不好意思,我完全不懂你舉的例子是在講什麼。 06/30 18:25
推 gamer:很顯然小孩和貓以及摸和性行為之間並沒有足夠的相似能夠被用 06/30 18:39
→ gamer:來類比,我並不認為一個小朋友跑到你家門口,你摸摸他的臉會 06/30 18:40
→ gamer:成立傷害罪。 06/30 18:40
→ gamer:此外,刑法本來就不全是處理權益侵害關係而已,不然違反善良 06/30 18:41
→ gamer:風俗是侵害了什麼權益? 06/30 18:42
如果所謂的善良風俗並未帶來社會上的利益,那麼我認為是惡法
是由價值觀所建構的法律,而不是最低道德為基準建構的法律。
如果善良風俗可以帶來利益,破壞自然就會損及他人的利益
推 thomasii:說到行為能力,民法部分有提到如果是無行為能力人讓對方 06/30 19:19
→ thomasii:以為他是行為能力人時須負完全行為能力耶,刑法亦適用嗎 06/30 19:20
推 T50:THO 你是要說代理人嗎 06/30 19:34
推 thomasii:呃,不是,是指行為人 06/30 20:08
推 T50:是哪一章的阿 06/30 20:14
※ 編輯: illreal 來自: 218.165.49.154 (06/30 23:25)
推 gamer:我的意思是刑法並不是只處理侵害到「人」的權利的問題,你認 07/01 00:08
→ gamer:為誘姦罪沒有實際侵害到未成年人的權益,所以不應該有罪。我 07/01 00:09
→ gamer:只是想指出這一點並不成立。同樣的道理,如果你把和未成年人 07/01 00:09
→ gamer:發生性行為是違背善良風俗(事實上也是)那麼這條法條在刑法 07/01 00:10
→ gamer:中就沒有什麼問題。 07/01 00:11
違反善良風俗判很輕耶
如果與未成年人性交只是被當作違反善良風俗,應該不致於多立一個誘姦罪吧
一定是有侵犯到什麼東西,才會讓與未成年性交的成人被判到十年呀。
※ 編輯: illreal 來自: 218.165.49.154 (07/01 00:41)
推 T50:善良風俗是概括性條款 是學自德國法的東西 就是叫你別鑽漏洞 07/01 00:57
→ T50:就像網路剛出來時 在網路上散播猥褻物 就被概括性條款給含蓋 07/01 00:58
推 gamer:如果你要追根究底,這條法基本上就是認為未成年人會與成年人 07/01 01:02
→ gamer:發生性行為一定是被誘騙,因此量刑同於強制性交罪及乘機性交 07/01 01:06
→ gamer:罪。 07/01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