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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談判拉鋸出來的產物, 逐條審不是沒有意義嗎? 我是不清楚法源依據如何(看起來 DPP 主要論述就是法理問題) 但是如果認為某幾條的犧牲無法靠其他得利的部份彌補 整個打包不通過不就好了嗎? 就實際面來講, 我不是很明白逐條審的意義何在 審完認為某些可以某些不行又怎麼樣?在重談的可能性幾乎沒有的情況下 還是要決定通過不通過不是嗎?那跟打包審查的情況有什麼不同? -- The heart has its reasons that reason does not kno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84.28
CCWck:現在問題在 ECFA到底是不是條約? 07/01 22:38
Equalmusic:我的問題是如果不是條約, 打包審查有什麼法律問題嗎? 07/01 23:12
YJM1106:逐條審可以拖時間阿 最好拖到選舉之前 就可以扣人大帽子 07/01 23:19
CCWck:逐條審是實質審 立法委員就有機會藉此改變議案實質內容 07/01 23:54
geeky:這裡有國際法達人嗎? 有的話應該兩三下就解決了 07/02 19:33
CCWck:但有個問題是 目前我國政府不承認兩岸關係是國際關係... 07/03 02:26
onedge:稍微了解了一下 其實目前本來就是逐條審查 DPP玩的是文字遊 07/03 02:48
onedge:戲 現在的確是逐條審查 但是一次表決 07/03 02:50
onedge:DPP要把他搞成好像是"逐條表決" 但事實上根本不可能 因為這 07/03 02:51
onedge:既不算預算案又不是法律案 07/03 02:51
onedge:把立法院三讀的過程稍文了解一下應該就可以懂了 07/03 02:52
onedge: 微 07/03 02:53
nra7346:不是目前我國政府不承認~對方也不承認~很多國家都不承認.. 07/03 03:30
hirorei:你確定是逐條審查 你真的有了解? 腦內補完嗎? 07/05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