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ask-wh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illreal (現在是1:24唷)》之銘言: : 在別版剛好提到這個問題,趁著記憶深刻來問 : 假設這邊未成年的對象是漂亮的13歲女生,另一方則已滿20歲。 : 首先發生了性關係後,未成年人是遭受了什麼樣的法益侵害? 痾 這問題我聽法學相關人士的說法是 未成年的人在法律上比較像是監護人的所有物 除非一些特定的情況 否則他在法律上根本沒有能力決定"兩情相悅" 因為法律上認為他根本沒有判斷力 但這就面對倫理學的挑戰 憑什麼未成年人沒資格決定這些東西? 特別是在醫療行為上 父母可以決定兒童的醫療行為 但這個被治療的主體反而不能做決定 所以我覺得你要先分清楚 是要討論法律邏輯還是倫理邏輯 前者是法律上的合理性 後者是道德上的合理性 不然會變成各說各話沒有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0.18 ※ 編輯: kkkk123123 來自: 114.33.10.18 (07/02 22:21)
illreal:法律與道德在合理性不是應該追求一致嗎? 07/02 22:39
kkkk123123:嗯那是理想嘛 不過我不懂法律 這必須請專家來講囉 07/02 22:40
bagacow:看電影"姊姊的守護者"的時候 我也一直在想這問題 07/03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