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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我國民法裡面有所謂的拋棄繼承 也就是說兒女對於父母一代的債務 : 可以選擇拒絕承擔 : 如果範圍大一點 民主國家的政權在選舉之後交替 新上台掌政權的個 : 人或黨團 有法律依據去拒絕接受前政權者的承諾或債務嗎? 具體說 : 像是前政府跟廠商簽下興建某橋樑的契約 在興建當中 政權因為選舉 : 更替 新政權可以合法毀約而不需補償廠商損失嗎? 也就是說 可以單純 : 把個人得以"無負擔地拋棄繼承"的概念放大到這個國內政權交替的層級嗎? 兩個不同的獨立實體才有繼承可言 輪替的是政黨不是政權 政黨在競爭政權的同時 就是視為概括承受前黨的施政好壞 不然應該搞革命才對 你的問題反而自己回答掉了 不想繼承前黨的施政結果一開始就不該來選 : 若在放大到國家對外層級 新政府推翻前政府之後(比如中華民國對大清國 : 或者俄羅斯對前蘇聯等等) 可以有法律依據而無負擔地拒絕前政府的 : 債務或條約嗎? 這應該有牽涉到國際法 不可能一國說了算 : 前面各層級的(無負擔)拋棄繼承的概念對於債權人不是相對不公平? : 在立法的時候又是怎樣考量呢? 更明確地問 立法者立下這種不利於 : 債權人的規定的時候 所秉持或聲稱的"大義"是什麼? 如果繼承是正義的 就不該課遺產稅 法律應該是認為不管是繼承資產或負債 都有某種程度的不正義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3.150 ※ 編輯: size 來自: 218.160.183.150 (01/18 22:36)
daze:那麼所得大概也不是正義的,所以才要課所得稅? 購物也是不正 01/19 07:29
daze:義的,所以要課加值稅? 這種推論行不通吧... 01/19 07:30
size:遺產稅是扣所得稅後因轉手再扣一次 性質不同不能這樣比吧 01/20 00:03
size:不扣的確不符社會正義 所以有錢人才要用累進稅率 01/20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