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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敢講我講的對... 不過說真的, 我覺得,似乎大家都沒有弄清楚「違憲」是什麼意思。 「違憲」指的是經過司法權「違憲審查」後,針對立法權通過的國家典章, 以及行政權依典章執行,判斷並宣告是否違反憲法或者自然法。 但是原則上憲法不會違反自然法,所以焦點在憲法上.. 所以所謂的「違憲」是指,政府依「法」「做」了一件事情.. 所以一定是政府立了什麼典章,依典章做了什麼, 或者依典章做了什麼之後進行行政裁量。 這樣才有「違憲」與否的問題。 所以「未依憲法(法律)行使職權」跟「違憲」其實是完全不一樣的法律概念.. 好啦,我知道的就只有這麼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80.82
visorkk:違憲對象有兩種 一個是法律規定或判解 一個是政府的行為 04/03 01:24
visorkk:未依法律行使職權 假如發生在憲法機關 當然違憲 04/03 01:26
visorkk:只是適用上會先用一般法律來檢查 04/03 01:27
visorkk:當一般法律如行政程序法 xx組織法 xx職權行使法無法適用 04/03 01:29
visorkk:才回歸憲法來主張 但是能主張前者不代表無違憲問題 04/03 01:30
visorkk:這是我所學習的 與您分享 04/03 01:31
Oikeiosis:現實中大法官有解釋文針對癱瘓監察院提出違憲的解釋 04/03 01:40
Oikeiosis:所以拒不行使監察院同意權 的確是違憲的行為 04/03 01:42
Sipaloy:原來如此感謝兩位...╭(─╴╴─)╮我還是趕快退場... 04/03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