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DHEAD:你之前是告對方性騷擾結果敗訴嗎XDD 這麼憤慨 05/12 22:52
→ meblessme:光是叫對方名字就被投訴差點沒工作 05/12 22:54
→ meblessme:但實際原因卻是我對她不夠好 05/12 22:55
→ WINDHEAD:我已經跟不上你的思考速度了.... 05/12 22:58
→ meblessme:正常阿 05/12 23:00
→ meblessme:其實我比較支持像古代 上了就要負責人家一輩子 05/12 23:02
→ meblessme:而不是像現代靠法律 嚴過嚴 鬆過鬆 不是冤案就是亂放人 05/12 23:06
推 Ebergies:WINDHEAD XDDD 05/12 23:10
推 WINDHEAD:讓我釐清一下前因後果:玉樹臨風俊俏的你,被一個嬌嬌女 05/12 23:21
→ WINDHEAD:纏上,很可惜你早已心有所屬,不方便接受她的追求,可是 05/12 23:22
→ WINDHEAD:對方不只想追求你,還很傲驕地期望你反追她,但你不從, 05/12 23:23
→ meblessme:只是因為不擅長說話 所以久了沒話說被誤會 05/12 23:23
→ WINDHEAD:她惱羞成怒兼被害妄想症,就投訴你,害你差點沒工作。 05/12 23:24
→ meblessme:前面那句我不敢說 還好她不上B 否則你就慘了 05/12 23:25
→ meblessme:需要砍推文嗎?? 05/12 23:36
→ WINDHEAD:不用。說說不特定對象的壞話不會怎樣。 05/12 23:44
推 Ebergies:根本沒有人知道她是誰,所以不構成任何法律上的問題 05/12 23:49
→ PrinceBamboo:人會沒人緣從言行個性就決定了 現實還是網路都一樣 05/13 03:23
→ PrinceBamboo:這種鳥題還這麼多人跟他細究 還真是稀奇 05/13 03:24
推 Ebergies:問題... 應該還是有值得討論的空間啦, 不以人廢言嘛是否? 05/13 09:33
推 eliec:推以上二樓....這裡的人真好~~ XD 05/13 12:08
→ hermitwhite:不管廢不廢言,從經驗看來和這人討論註定是浪費時間.. 05/13 13:37
→ enrevnqygn:還好我身邊沒這種男性友人 05/13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