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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7526746 (阿貓)》之銘言: : ※ 引述《meblessme (眾生之心皆我道場)》之銘言: : : 從此看來 這也不是你第一次跟最後一次吧(不限定對象) : : 那請問v大 a大算是你的1.嗎 : : 再者 請問a大今天他拒絕你過後 : : 你是不是從此後再也不跟他肢體主動接觸了呢?? : 好吧,我得承認這是個爛例子 : 我確實不會再摸他的背, : 但不表示不會摸別的地方, : 因為我們很熟。 所以我可以說你就是我說的 碰男性不會先問過的女性嗎?? 而這樣的妳要說 未經同意主動碰觸同性或異性就是不尊重?? 會不會有點自婊 : 不過性騷擾法雖然是看起來是為了女性設計, : 這也是因為女性受到的騷擾比較多的緣故(有調查過) 女性的標準比較高是第一點 另外一個原因是 其實是男性向來就對異性的接觸比較大方不是嗎?? : : 從小到現在 我還沒看過哪個女生在碰我或是碰別人前有先問過的 : : 而只要被拒絕了 可能以後不要說問了 連碰都不會想碰 : : 所以我可以說大多數的女生都是v大的1嗎? : : 那男人呢?? 活該??? : 我上一篇文章最後有提到這一點, : 對於男性的肢體被接觸,男性被迫要承受比較多的大方, : 事實上並不是沒有人注意到這個問題, : 但是常常被忽略掉, : 也許原PO可以一併思考這個問題 男性並不一定是被迫要承受比較多的大方 而是通常就比較大方 也更不願聲張 所以我想問 為什麼一定是要求男性跟著一起小氣 而不是要求女性跟著一起大方 -- 我原本以為我是個人,但卻發現我只是宇宙中的一片葉子, 後來,發現自己其實也是宇宙樹本身; 其實,也是樹幹,也是樹枝,也是每一片葉子; 也是每一個分子原子夸克…。 直到,其實也根本不是宇宙樹的任何一部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2.91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220.136.42.91 (05/12 22:37)
WINDHEAD:你之前是告對方性騷擾結果敗訴嗎XDD 這麼憤慨 05/12 22:52
meblessme:光是叫對方名字就被投訴差點沒工作 05/12 22:54
meblessme:但實際原因卻是我對她不夠好 05/12 22:55
WINDHEAD:我已經跟不上你的思考速度了.... 05/12 22:58
meblessme:正常阿 05/12 23:00
meblessme:其實我比較支持像古代 上了就要負責人家一輩子 05/12 23:02
meblessme:而不是像現代靠法律 嚴過嚴 鬆過鬆 不是冤案就是亂放人 05/12 23:06
Ebergies:WINDHEAD XDDD 05/12 23:10
WINDHEAD:讓我釐清一下前因後果:玉樹臨風俊俏的你,被一個嬌嬌女 05/12 23:21
WINDHEAD:纏上,很可惜你早已心有所屬,不方便接受她的追求,可是 05/12 23:22
WINDHEAD:對方不只想追求你,還很傲驕地期望你反追她,但你不從, 05/12 23:23
meblessme:只是因為不擅長說話 所以久了沒話說被誤會 05/12 23:23
WINDHEAD:她惱羞成怒兼被害妄想症,就投訴你,害你差點沒工作。 05/12 23:24
meblessme:前面那句我不敢說 還好她不上B 否則你就慘了 05/12 23:25
meblessme:需要砍推文嗎?? 05/12 23:36
WINDHEAD:不用。說說不特定對象的壞話不會怎樣。 05/12 23:44
Ebergies:根本沒有人知道她是誰,所以不構成任何法律上的問題 05/12 23:49
PrinceBamboo:人會沒人緣從言行個性就決定了 現實還是網路都一樣 05/13 03:23
PrinceBamboo:這種鳥題還這麼多人跟他細究 還真是稀奇 05/13 03:24
Ebergies:問題... 應該還是有值得討論的空間啦, 不以人廢言嘛是否? 05/13 09:33
eliec:推以上二樓....這裡的人真好~~ XD 05/13 12:08
hermitwhite:不管廢不廢言,從經驗看來和這人討論註定是浪費時間.. 05/13 13:37
enrevnqygn:還好我身邊沒這種男性友人 05/13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