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ngboyu:到 rent-exp 問會比較快 03/21 22:22
推 Aldebaran:先把照片拍一拍 能當證據的東西準備好 03/21 23:30
→ Aldebaran:這房子還是不要住了 生活法律板找看看 解約應該不是問題 03/21 23:31
→ chosenone:推樓上 要留證據 03/22 01:41
噓 YAHO0:這種問題是來這邊問嗎..你房東會上這個板? 03/22 02:19
推 WINDHEAD:板友都已經回答他了,樓上才出來正義聲討,會不會太晚阿?XD 03/22 03:45
推 leoblack:樓上~都不發聲才叫做姑息養奸~想想神父Niemoller說的話 03/22 09:48
推 gamer:偽雅虎專門來這裡幫忙GOOGLE廣告的啊XD 03/22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