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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個人對這類問題的看法和複雜系統很像(事實上這是某種類型的演化問 題),制度發展的背景雖實際造就我們的態度,但以不同的角度為主體回答, 會造成論述間的不可共量性。我以為前面有些辯駁是這樣基於針對的主體不同 才發生的。既然原post似乎不介意是從哪種角度回答,那我就分別說看看。   最遠地,從文化演化的角度來說,有個派別的理論認為制度會自然選擇。 這無關個人或群體「想要」(注意雖然這兩種「想要」意義似乎相同,但實際 又指向兩個幾乎不同的集合)如何,而是哪種制度在特定的環境下穩定性高, 那在文化發展中就會自然地留下此制度,無論是從何種途徑發展來的。例如這 個學派的Marvin Harris認為人類的婚姻制度最初關係到人與人間的聯盟、社群 與社群間的聯盟。聯盟緊密的群體能夠抵抗更多的生存壓力。這也暗示了人們 傾向和外人而非兄妹姐弟聯姻的原因。   如果前述的文化唯物主義觀點是有效的(我是基於它有效的立場),那麼 可以認為在不同的社會中各自獨立發展的婚姻或許會基於完全不同的機制,只 是因為它穩定所以不約而同地留存了下來。如封建社會特別需要婚姻來維繫, 因為需要正統的子嗣;但不同環境的封建社會中被塑造出來理想的結婚對象又 不一樣。我個人是認為制度的自然選擇或許曾經相當有效,但以資訊發達且生 存壓力降低的近代作為模型來看可能會相當程度地受混淆,因為模式的發展和 傳播速度已經遠超過制度的選擇速度,而例如會受文化的流行所影響。如現代 平等主義發達,或許人們受維護理念一致性的驅力影響而超越利害地傾向支持 一夫一妻制。當然平等主義的普及也可能來自於其他類型的自然選擇。另一方 面我們仍不確定基因上的自然選擇在這裡面影響多大(亦即我們不確定種種社 會趨性受基因影響的程度與方式)。   我要跳過婚姻實際發展的環境這個面向(偷懶)直接來看現況。為什麼當 前的個人會選擇婚姻制度,我認為成因之一在於我們的社會一直以來建立著良 好關係的「典範」,透過電視電影小說...然後我們變成社會的一份子再把一邊 在變遷的典範流傳給下一代。可以說愛情至少有一部分的形式就是從社會獲得 的,實現愛情的制度也是。當然每個人學習到的典範和接受程度又不一。   若要更個人性一點來回答的話就又有很多答案了,例如希望有半永久的關 係但又多少感到不安的人可以從婚姻中獲得安全感(以仿照你原始問題的形式 來說的話,就是雖然相愛的人即使不結婚也能...但或許有人不確定是否對方愛 自己或甚至訴求的不是相愛),或者從婚姻制度給予伴侶的權利(例如合併報 稅或甚至只是寫在配偶欄上)中可以感到兩個人緊密結合等等。就像前面討論 過的人生的意義,說到結婚對個人的意義,又回到每個人可以決定自己那份答 案的狀況了。 ※ 引述《leisureman (濯濯流澗月)》之銘言: : 有道是「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 但相愛的人們卻常以結婚做為愛情印證的證明。 : 可是,為什麼要用結婚來證明呢? : 相愛的人即使不結婚也能夠長長久久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啊。 : 所以,為什麼要結婚呢? --     Il Cavaliere Inesistente    http://dejavu.blogdns.org/   騎士是種一旦失去存在的意義,就會崩解消失的東西  因此他們的一生總在追求著某些事物,以維持自己的存在 如果有了存在的理由,即使是一副空的鎧甲,也可以成為騎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hermitwhite 來自: 111.242.113.126 (05/12 10:56)
Ebergies:我其實就是懶得打這些,不過感覺好像沒有打比較少字...XD 05/12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