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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政府公報資料庫 http://subtpg.tpg.gov.tw/og/q1.asp 政府公報資料庫 http://gaz.ncl.edu.tw/ 有明確提出懲罰的是 省公報 60年秋8期 教育廳 http://goo.gl/3wgc6 (省主席:陳大慶) (60) 府教語字第一一二九七五號 令 國民中小學校類別中 第一項重申依 (52)7 22 教語字○二八○六號函 加強國語宣導 第二頁的 一般類別中 (十五) 各級學校師生必須隨時隨地使用國語 (備註)學生故違者,依獎懲辦法辦理 (十六) 各級行政人員在辦公處所,洽談公私事務,除對方確不諳國語外一律應使用國語, 故違者列入年終考績 (備註) 電話機旁裝置「請用國語」牌示。 附註 52年秋21期 (52)7 22 教語字○二八○六號函 http://goo.gl/oHOYo 省主席:周至柔 丙 訓導方面 第三項 各中小學師生談話,無論在校外,均須使用國語 第四項 各中小學教師對全校學生使用國語,均負有督導之責 所以,可以得知當時政府在推行國語時同時使用了獎勵及強制處罰的措施 至於有什麼樣的處罰 馬總統說罰錢: http://link.photo.pchome.com.tw/s12/kuan0416/2/130452649953 黃春明說罰錢、跑操場、掛牌子 1991年1月11日《聯合晚報》15版 (資料庫需付費) 掛紙牌: http://link.photo.pchome.com.tw/s12/kuan0416/2/130452650335 相同的,對於社會上也有禁方言的行為 禁台羅聖經 http://link.photo.pchome.com.tw/s12/kuan0416/2/130452649361 禁台語布袋戲(理由:妨害農工正常作息) 同年,國配布袋戲 新濟公傳 上映 限制方言時段 廣電法20條 (82年8月2日公布修正前) 電臺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 其所應占比率,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定之。 http://www1.hl.gov.tw/webplaw/data/廣播電視法.htm 對於殖民政府而言,其實有類似行為並不意外 但是做得漂不漂亮,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至於要否認這些事曾經發生過,那就太過份了 -- 一個孩子手指向浩翰的星空 頭向著我 問我說:「你能看多遠?」 我答道:「我不如你那明亮的雙眼看得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152.215
gamer:推薦這篇文章。 12/28 21:15
※ 編輯: mpcb 來自: 111.241.152.215 (12/28 21:16)
kruz:推一下這篇..基本上禁方言,講方言會罰算是規定,至於罰則應該 12/29 01:53
kruz:各地稍有不同,不曉得為什麼原原po死咬著是不是通通要罰錢.. 12/29 01:54
kruz:而且政客說講台語被罰錢並沒有說"法律規定"講台語罰錢吧.. 12/29 01:55
mtdas: 12/29 01:59
WINDHEAD: 12/29 02:10
Ebergies:問題是原 po 就是要問有沒有罰錢的政策 12/29 10:28
Ebergies:依照這篇,結果就是沒有,為何會有這麼多多餘的討論? 12/29 10:28
Ebergies:#1GtIDz7Y 這篇才是重點吧 12/29 10:32
教育廳的政策明令要求懲罰故意違反的學生 這已經不是某個老師想到,亂丟紙屑罰站十分鐘的等級 而是強制要求老師看到有學生故意違反者一定要懲罰 所以,有要求處罰的政策,至於是不是一定要罰錢很重要嗎 依此邏輯,也不存在國語文比賽優勝者,國語文模範生 應得獎狀(政策只說要獎勵) 教師因推行不力得到年度績效乙等以下 (只說要列入年度績效評量) 更不用說政策沒要求的 少一分打一下、遲到罰站、翹課罰全校服務這些懲罰囉?
WINDHEAD:問題有兩個阿,一個是有沒有罰錢的政策,另一個是有沒有 12/29 10:33
WINDHEAD:集體虛構出罰錢政策的記憶 12/29 10:34
※ 編輯: mpcb 來自: 1.169.118.248 (12/29 10:55)
gamer:1.的確沒有明訂罰錢的政策。 2.也沒人說有這個政策,是原PO 12/29 11:10
gamer:自己虛構出的。 這樣的結論,E板友你滿意了嗎 12/29 11:11
※ 編輯: mpcb 來自: 1.169.118.248 (12/29 11:15)
Ebergies:我不滿意的是板上某些一向學識淵博理智的板友一提到政治 12/29 13:54
Ebergies:便開始跳針,當沒有人在質疑是否有處罰的政策,偏要一直 12/29 13:56
Ebergies:強調政策就是明令要求懲罰,就像沒有人質疑 1+1 為何是 2 12/29 13:56
Ebergies:時不斷的證明 1+1=2 一樣的莫名 12/29 13:57
gamer:我建議你重回去看原PO那篇文章,再來說原PO就是要問有沒有罰 12/29 14:10
gamer:錢的政策這句話是不是對的。 12/29 14:10
gamer:是原PO本身一再「修正」自己的說詞和問題造成這些回應的。 12/29 14:12
Ebergies:我覺得是回應的方式造成失焦,你們明明可以針對你上面回 12/29 14:13
Ebergies:應我的第二點去討論。 12/29 14:14
Ebergies:看看本篇文章 mpcb 回我的部份,不覺得質疑的點很怪嗎 12/29 14:17
gamer:如果不是原PO一開始發問讓人有「講台語罰錢是集體虛構,是政 12/29 14:20
gamer:課操弄」也不會有這麼多人反感。 12/29 14:21
gamer:我在第一篇的回應就已經寫明了沒有白紙黑字罰錢的規章或法律 12/29 14:22
gamer:但是原PO回應的卻是「以我的經驗沒有處罰」「罰則是學校自訂 12/29 14:23
gamer:」這種讓人容易感到原PO想強調根本沒明令處罰這回事的文字 12/29 14:24
gamer:這樣當然會讓大家往這個方向去回應。 12/29 14:25
Ebergies:我也覺得原 po 有這個意思,但像本篇的回應根本莫名啊 12/29 14:25
Ebergies:原 po 唯一會把問題導向這方面的只有你上面說的:以我... 12/29 14:26
gamer:他既然有那個意思,這樣的回應又何來莫名? 12/29 14:27
Ebergies:但是那佔原 po 全部篇幅的不到 5% 12/29 14:27
Ebergies:其它地方都在強調有沒有罰錢的政策 12/29 14:27
Ebergies:但回應的重點卻都集中在這,原 po 那句話甚至可當做閒談 12/29 14:29
Ebergies:也不為過 12/29 14:29
gamer:就算只佔一小部分,但那是原PO整串回應的最前頭,印象已造成 12/29 14:30
gamer:後面的解釋只會給人強辯的觀感而已。 12/29 14:30
gamer:一開頭就說根本沒有罰錢這回事,後面再改口說是沒有罰錢這政 12/29 14:31
gamer:策,要不被當成強詞奪理也很難.... 12/29 14:31
Ebergies:就我的觀察,原 po 主要想把問題導向講台語其實沒有要罰 12/29 14:32
Ebergies:錢,所以以前的政策沒有那麼可惡 12/29 14:32
Ebergies:但為何就要因此跟他淌一堆有處罰就多麼可惡的混水? 12/29 14:34
gamer:就我的觀察,他想講的是根本沒有處罰政策,就算有,也是學校 12/29 14:35
gamer:自己訂的,只是被板友打爆了,才改口說只針對罰錢。 12/29 14:35
gamer:不然一直講自己的個人經驗講台語不會被罰幹嘛 12/29 14:36
Ebergies:他沒有一直講啊,他只有講一句吧 12/29 14:36
Ebergies:好吧我剛剛又看了一次,是兩句... 12/29 14:37
gamer:他兩篇文章都提到這點吧 12/29 14:38
gamer:他也才發兩篇文,不然要講幾次才算多 12/29 14:38
Ebergies:老實說我覺得跟你討論也失焦了 XDDD 因為這根本是他自己 12/29 14:41
Ebergies:的錯誤指控啊,為啥要討論他的立論內容... 12/29 14:41
Ebergies:P.S. 不是針對你,是針對我們的討論 12/29 14:42
被點名了,還是出來回應一下 原文中: "根據這個網站, 講台語被罰錢是被創造出來的記憶. 為什麼會有這個集體虛構記 憶呢?" 原文原po補充: "我只是好奇這件事, 究竟是藍營的歷史罪過, 還是綠營為了鬥爭渲染的." 意味著,"講台語被罰錢"是綠營為了鬥爭而創造出來的虛擬事件 而我這篇文章主要是在表達,在推行國語文運動中 (省)政府的確有明令要求教師懲罰違反學生 但是在行政令中的確沒有要求罰金(鍰),及其他罰則 而我所引用的聯合報新聞中,也說明了罰則會因為時間地點不同而改變 掛牌、罰錢、跑操場等 因此,至少這類事件不是因為"綠營為了鬥爭渲染的" 而是那個世代的人曾經經歷過的真實事件 所以, (誤) "罰錢是假的" (誤) "政府政策明定說台語要罰錢(一句五塊)" (可能為真) "某人說台語被老師罰了錢" (真) "在六十年代,在學校說台語可能會被罰錢" (應視為真) "某人自述曾經因為政府政策,所以說台語被罰錢(罰跑操場,掛狗牌...)" 再次重申,個人認為殖民政府為統治方便,推行官話運動完全可以理解及認同 但是要否認曾經發生過的事實是很過份的 ※ 編輯: mpcb 來自: 140.115.34.109 (12/29 15:26)
emip:"渲染"這種用詞 也可以被解讀成誇大 12/29 16:24
emip:是不是"綠營為了鬥爭渲染" 這個答案很難講 12/29 16:25
emip:政治問題容易吵起來 就是因為喜歡用罪過鬥爭這種字眼去影射 12/29 16:27
yukiss:1984我小三 敝校發動說方言要罰寫"我從今以後不再說方言"50 12/31 01:25
yukiss:遍 我被抓了一次 罰寫完 交給訓導主任 說了一句 好衰喔! 12/31 01:26
yukiss:當場立刻又被罰了一張50遍 過不久 在福利社抓到訓導主任說 12/31 01:27
yukiss:HOLO話 他卻很生氣的趕我走~~ 12/31 01:28
takano:推這篇 01/02 01:20
byzantines:推 01/04 22:27
luuva:「禁說方言」的情況應該是會受年份影響的,而且並不是有些人 01/07 18:58
luuva:直覺想的那樣愈早愈嚴格,而是可能反而是1970年代才較嚴重 01/07 18:59
luuva:所以會有一些人回憶他幾年次沒遇過,不代表從他以後都沒有 01/07 19:01
ShadowTime: 推 09/21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