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vinjl:某些時候 要付法律責任,是緊急聯絡人 01/21 05:01
推 sitos:這樣的話,只靠名字真的找得到人嗎? 名字可以改不是? 01/21 13:54
推 PRAM:之前還有籍貫呢 01/21 18:49
→ PRAM:其實應該全部用自然人卡就好 01/21 18:50
噓 booth:這什麼鬼問題 .............你不懂的兩個字 倫理啦 01/26 12:05
推 dacapo:不考慮身分證字號的話,多加入父母更能指向特定一人吧 01/29 06:00
→ dacapo:外國不是也有自我介紹 son of 某某某之類的 01/29 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