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Sil:命題要討論成本代價,只是化約成"分數" 03/03 14:05
→ zeSil:那此回應是把那些變為統一的定額而已 03/03 14:06
失去一隻手就一隻手,難道不告訴你一隻手值多少新台幣就不是代價嗎?
有些人認為他的一隻手值一兆新台幣,有些人認為值一千新台幣,
統一定價有意義嗎?
為什麼一定要有分數才能計算,敝人實在不明白耶~
→ zeSil:至於求利心態,你可以把他解釋成求善的心態囉 03/03 14:07
忘記前面的定義了嗎?
為了「對我有利」而做的一切都不是善哦。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2.45.65 (03/03 14:12)
推 zeSil:所以說呀,你贊同善良與善行是否無法化約為代價呢? 03/03 14:14
→ zeSil:代價就代表須要有判別,用分數與定價只是比較容易理解而已。 03/03 14:14
→ zeSil:我承認在你的定義下那非善。 03/03 14:16
無法化約,不過可以計算,但那種計算方法是不恰當的。
這種問法就好比問一支手機多少錢,
然而把iPhone 4智慧型手機和TigerBlue智障型手機均一標價合適嗎?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2.45.65 (03/03 14:22)
推 zeSil:那請問你計算的標準是? 計算後就會有一組單位, 03/03 14:24
→ zeSil:那不就回歸到我本文的標價了嗎? 03/03 14:24
→ WuDhar:合適啊,對「我」來說手機就是一個樣 03/03 14:25
→ zeSil:並且在你定義下,都是善良或良知呀~ 標價怎會不同呢? 03/03 14:26
→ zeSil:都是出自動機的良知,如果計算出的單位不同,情何以堪呢 03/03 14:27
iPhone 4和TigerBlue都是手機呀,標價怎麼會不同呢?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2.45.65 (03/03 14:31)
→ zeSil:所以結論就是出於良知的善行代價都是一樣的. 03/03 14:33
→ zeSil:那既然都一樣,就不用比較。大家可以回家啦 03/03 14:34
如果閣下真心認為不分情境之各種行善如不分機型規格之各種手機般價值無異,
敝人尊重這想法,慢走不送囉~~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2.45.65 (03/03 14:38)
→ hermitwhite:討論往回拉一點,主張可以計算但又認為必然是不恰當的 03/03 14:41
→ hermitwhite:計算?那應該就是主張實質上無法有效計算? 03/03 14:41
起碼要有背景框架以及相對情況,才能算「價差」呀~~
至於有沒有效,得看要求的精確程度以及知道的完整程度囉。
※ 編輯: phantomsq 來自: 114.42.45.65 (03/0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