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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ssus (我要看Dolls~)》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 : 如果原創的一些小散文 故事 : 已經PO到網路上了 : 那~ : 還能再投稿嗎? : 還是說會被控告抄襲? : 因為不曉得會被誰轉PO 或是抄襲? 能 當然能投稿阿 就算被轉貼一百萬次 著作權人還是你阿 著作權有分成兩種 一種是著作人格權 一種是翻印轉貼的權利 如果你已經公開聲明歡迎轉載 或是說 你已經用書面給了別人轉載的權利 妳就不能再告她們翻印圖利等等 但是有一點是絕對不行的 就是 妳的文章別人絕對不可以據為己有 不能改兩個字就說那篇文章作者是她 就這樣子 還有 公開翻印的權利只能持續50年 超過50年之後 著作權就消滅 但是作者永遠都是你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9.63.199 ※ 編輯: kolia 來自: 61.219.63.199 (08/30 06:51)
sussus:答題者 真神人也@@~ 推218.187.211.137 08/30
snngy:還是要看投稿單位的要求吧?! 推 61.222.160.147 08/30
kolia:是阿 不過不會被控告抄襲 只是會被打回票 推 61.219.63.199 08/30
sussus:哈 因為文筆太差 被退回 XD 推218.187.211.137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