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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書籍分期一開始都說得很好聽 一天存個幾十元一個月就有錢可以繳分期了 乍聽之下很有道理,但說真的如果你真的需要倒是沒差... 可是現在許多直銷商他也不管你需不需要,就要你買。 回到正題,很多人常被這種話術洗腦(茶) 假使你被催眠了,簽下了分期的資料...還繳了部分的錢 別擔心,其實有幾個方式解決。 首先與對方談談,如果對方態度強硬以下幾點可以斟酌參考: 第二、可以先打電話去有關於保護消費者買賣的單位(消保會等) 第三、寫存證信函於出版商,引用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消費者可於七日內提出退貨或換貨的要求且不需說明理由 和負擔任何費用,但前題是僅限於「郵購買賣」、「訪問買賣」。 P S. 當然是建議如果不需要當場就拒絕。 不過建議原PO洽消保官詢問比較保險,畢竟當初也有給出版社一些資料,對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69.161
freely10469:可惡我都付完錢了才看到! 06/14 23:14
slsf:原PO購買已經五年了... 06/14 23:18
dora78:可是我已經超過七日 好久好久了 哀 06/14 23:19
dora78:可是 真的不想繳這筆冤枉錢.......... 06/14 23:21
hsinyeh:原文底下有推文 超過20有付過錢就無解了 06/15 00:40
hsinyeh:http://tinyurl.com/7kkuxzf 06/15 00:41
hsinyeh:基本上 繳錢就代表承認了 也許你要說 我繳錢不代表我 06/15 00:41
hsinyeh:承認買賣契約阿...那法官會問你 不承認你幹嘛繳錢= =|| 06/15 00:41
Lavchi:@@ 06/15 01:10
vicky78:可是我已經超過償還期限了 我的信用仍然沒有問題 06/15 17:36
vicky78:如果不繳會怎樣嗎? 06/15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