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才看到課程版ㄉ人POㄌ下面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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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規定如下..
八十七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修習,皆可承認其通識教育學分;
但八十八學年度(含)以後入學學生,選修一門以上含本系所屬領域之跨領域通識教育課
程時,僅承認一門為通識教育學分(如:機械工程系學生若選修所屬領域為G23及
G1234二門通識教育課程,僅承認一門為通識教育學分),如選修不含本系所屬領域之
跨領域通識教育課程,則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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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註冊組說動倫不算 可能是因為你已經修過另一門跨領域ㄉ通識ㄌ
而且都是有跨到G2領域ㄉ 你查一下是不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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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自己漆上綠色
等太陽露臉
我就可以行光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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