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wind (~小四~)
看板b944060XX
標題[公告]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時間Wed Feb 22 22:13:26 2006
基於最近加簽到很頭痛
又遇到很疑惑通識到底計算與否
所以有特別去了解了一下系上的情形
一、共同必修科目 18 學分(含國文 6、外(英)文 6、歷史 4、本國憲法 2 或公民教育 2 等領域科目及進階英語一、二各0學分)。
二、本系自訂必修科目 95 學分,選修科目計 3 學分。
(選修科目不限本系課程)
三、體育一、二、三、四必修共計 4 學分。體育學分均不計入畢業時應修最低學分總數內。
服務一、二、三必修,0 學分。
四、畢業時學生應修最低學分總數=共同必修學分+通識教育學分+系訂必修學分+選修學分。
五、(1)外文領域限定修習英文
(2)全年課程僅修半年及格者,計入畢業學分
(3)超修之通識課程,計入選修學分
(4)超修之共同必修各領域課程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5)修習本系所屬領域之通識課程,計入選修學分
(6)修習本系所開通識課程,計入選修學分
(7)通識*課程充抵通識2學分後,多餘之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8)本系學生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計入選修學分
嗯嗯...就是這些啦^^
希望對大家再選課的時候能有一些些的幫助^^
胖子小四下台一鞠躬!!
(再次聲明..只有我可以說我自己是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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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120.76
推 ckran:多謝啦~~不過最後一句好怪 02/23 14:50
推 kidowam:那人與醫學可充抵通識到底是如何才能抵?@"@ 02/23 16:01
推 mywind:我想你要抵都可以抵吧....只要你的其他選修有到三學分^^ 02/24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