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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9debacdd) 寄給 ntu --- 一. 本校100學年度學士班學生轉系、輔系、雙主修相關規定公布於網址: http://reg.aca.ntu.edu.tw/app/stuquery,擬申請者請上網詳閱其內容。 二. 自100年6月27日起至7月7日,可至前述網址申請轉系及雙主修、輔系(申請轉入醫學 、牙醫學系者,僅至7月4日),學生於網站填寫各項資料並確認上傳後即完成申請手續。 三. 上網申請後,在前述期限截止之前皆可再上網修改資料並重新儲存,(得視需要自行 列印備存),無須再填寫書面申請書。前述期限截止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申請 手續或修改申請之系組或志願順序。 四. 為簡化手續,成績單將由教務單位自動提供各學系,學生不須再繳交成績單工本費, 但各系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 五. 申請轉入醫學、牙醫學系者,須於100年6月27日至7月4日先至本校轉系報名系統上網 登記,登記完成列印出申請備存資料,並於7月4日前至醫學院(臺北市仁愛路1段1號)3 樓事務組出納股繳交考試報名費1500元整,繳費後執繳費收據及列印出之申請備存資料至 申請轉入學系登記並領取考試時間及地點通知,始完成轉系報名作業。未依上述流程辦理 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轉系考試之申請。已繳交報名費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六. 申請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100學年度為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不得申請。 (二)轉系包含同系轉組。輔系、雙主修僅限申請本系以外之其他學系,不含本系之其他 組。 (三)申請轉系可填寫2個志願,申請雙主修、輔系可各填寫3個志願。同一系組同時接受 同一學生轉系、雙主修、輔系申請時,錄取之順位為:轉系第一順位,雙主修第二順位, 輔系第三順位。 (四)轉系以一次為限,經核准轉系者,不得再申請轉系。 (五)已核准修讀輔系一次者,不得再申請輔系。但轉入之學系如原為輔系者,得申請原 學系為輔系。 (六)修讀雙主修之學生,不得再申請雙主修。但已申請放棄雙主修資格者,得再申請修 讀其他系組。 聯絡人: (轉系)註冊組學籍股股長 陳康莊小姐 33662388-203 alise@ntu.edu.tw (輔、雙)註冊組選課股股長 陳志恒小姐 33662388-204 anitachen@nt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23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