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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頭痛( ̄▽ ̄#)﹏﹏ 因為看到板上出現不愉快的事情外加重感冒酷酷掃....(泣) 所以我就不一一寫信給當事人,一併在這裡PO文。 如果文章內容仍無法做出良好的回覆,請板友們來信建議。 其實昨天是收到Y板友的信我才上線來看了那些文章, 但我必須說明Y版友這樣的陳述表現出他並非「刻意」抄襲。 而我又回到P版主的部落格上去閱讀, 的確有類似的東西但沒有配方.... 這樣出現了一個詭譎,無從對照, 也無法判定到底是不是所謂的「抄襲」? 但因為P版主為原作者,所以他很快的就反應過來, 並且根據板規三將Y板友以列文退回 2. 若是食譜為其他地方轉錄而來,請記得標明來源,也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 擅自轉錄他人文章未徵求原作者同意,是不禮貌的行為喔 ~ 經發現為轉錄文章並未註明來源,將會以劣文退回。 但這之間出了兩個差錯, 其一為P版主太快判定為抄襲文章(附註一), 其二為我當初擬板規時寫的不清不楚, 致P版主不清楚板規二是否確切適用於Y板友事件。 第三句的原意應該是例如說, 有人原封不動的將花蜜蜂(不好意思名字借我用一下)的文章貼到板上來, 大剌剌的說: 嘿!這是我鑽研以久所製成的作品, 好不容易完成啦,跟大家分享。 但事實是一字一句一圖一文都是花蜜蜂的...... 這樣就很該打。 板規二的訂定是為了防止這樣該打的小孩(真的有喔~太太!) 不過長久以來大家都是相互交流為大, 網路上的配方流通原就通遍五大洲三大洋, 其實真的很難判定是抄襲與否? 求的只是大家盡量做到互相尊重這一點。 (附註一)而P版主那麼快就判定Y板友事件是因為他之前深受某岸該打的小孩們騷擾, 故對於這樣的事情比較敏感一點。 我相信Y板友的確不是刻意抄襲, 這部分我們版主群沒有溝通好給您造成困擾十分抱歉。 但就是因為網路所謂抄襲的臨界點太過於模糊,很容易造成大家誤觸。 大家應該常常會看到這一句:如有侵權,請來信告知,將會盡快刪除 可是這句話存在的意義有沒有它實質的效果仍令人匪夷所思。 (我記得電視新聞有拿出來討論) 我們有時候並非刻意想要抄襲誰的東西, 就跟作報告一樣(大學生們都知道?) 如果沒事就沒事, 但如果對方發現了, 真的要散盡家財打官司到底, 我們自己本身的立場仍稍嫌薄弱了一點。 當然,即便我盡量跳出來看這件事情, 我相信這樣的說法還是太過於主觀了, 希望板友們若有意見可以給我一點提醒.... 我先打到這裡...~( ̄▽ ̄)~(_△_)~( ̄▽ ̄)~(_△_)~( ̄▽ ̄)~ -- ˋ◢◤ ─。.*─。───*.*。─˙ 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T.n ▁▂▄▂▁ ˍ▂▁▄▂▁ ˍ▂▁▂▄▂ ██ ─。.*─。───*.*。─˙ 烘 BAK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5.206.16
pinguino37:如果要避免這方面的困擾,獨立創作不會侵權 02/15 12:01
pinguino37:但是如果未經同意轉錄食譜就是不行的 02/15 12:03
cardiology:可憐的板主>"< 要多多保重身體哦 02/15 13:52
pinguino37:我食譜雖然刪除,但相關證明還是有滴,已交s板主處理 02/15 15:20
Iomo:根本就是新官上任三把火,y版友只是比較倒楣,被拿來開刀 02/15 18:19
Iomo:這樣的判定的標準太嚴格,有失當版主的風範 02/15 18:19
Iomo:希望下次s版主能仔細挑選副版主,別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了~~ 02/15 18:21
ppr:同意樓上。 02/15 20:25
stchildques:也只是因為y版友的作品"剛好"雷同於該副版主 否則沒 02/15 20:42
stchildques:有人能查到"抄襲" 我有個小建議是如果有抄襲情事發生 02/15 20:43
stchildques:苦主若是版工 那麼判決權應該交給其他版工 比較公正 02/15 20:44
stchildques:會有比較多的討論和思考空間 02/15 20:45
AppleJ:同意I板友的說法... 02/15 21:07
gananish:不過管版風格事先無從知曉,要S版主"仔細挑選"有點為難:p 02/16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