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unnypie1992:不管法律上能不能,這樣公開"分享"出書作者的智慧財 05/05 17:33
→ sunnypie1992:個人甚不贊同。 05/05 17:34
→ sunnypie1992:一人PO配方,另一人PO做法,湊一湊也差不多啦。 05/05 17:36
推 capik:食譜~如果按照原食譜一字一字打出來(排版一樣)~就算侵權 05/05 20:15
→ capik:如果只是單純公布配方,沒按照原格式排版,則沒有侵權疑慮。 05/05 20:16
→ capik:不過如果是當紅的書、食譜,或是新出的食譜,是人家要賣錢的 05/05 20:17
→ capik:站在不要檔人家財路的觀點,不宜做這種事。 05/05 20:17
推 capik:另一種作法就是換口味或烤模尺寸,不跟原食譜一樣 05/05 20:22
→ capik:這樣也不會有問題。(例如原食譜做8吋,你換算比例作6吋) 05/05 20:23
→ capik:然後公布你的6吋材料配方、作法,這就等於你的原創了。 05/05 20:24
推 capik:亦或是原本他是做原味,你修改配方做成巧克力口味 05/05 20:28
→ capik:然後公布你的配方跟作法,也等於是你的原創。 05/05 20:28
推 capik:不過以目前網路資訊這麼發達的狀況,我好奇的是.... 05/05 20:34
→ capik:算了,這一部分還是不談了。sorry 05/0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