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LD8:這部份的討論可以看BR版相關討論串 12/18 00:09
http://www.apa-league.com/win/win014_c.htm
其中有一段
" 防守球員拍撥進攻球員手中控制的球,做這個動作時,他意外地觸及對手在地上的
手(圖A),這類接觸不需宣判。
同樣地,當對手封阻投籃時,觸及投籃者在球上的手(圖B),這是合法的。"
有人可以解釋為什麼這樣的打手不算犯規?
大家都說手算是球的一部份,那為何防守者由上往下拍球通常會被吹犯規呢?
而下面一段又指出觸及手就算犯規,這兩段有什麼不一樣? thx
" 球員試圖封阻投籃,觸及投籃者的手臂或手,若接觸發生在球離開投籃者的手之前
(圖A),這會影響投籃準度,必須宣判犯規。"
※ 引述《IgotYOU (LongDistance)》之銘言:
: 首先 先看一個網頁http://www.apa-league.com/win/win014_c.htm
: 據MILD8所述 這是從EZ話籃球這本書中取出的文章片段
: 再來 若原發問者真的都沒有碰到進攻方的手(或任何地方)
: 那應該是合法的 且投籃者落地後球依然拿在手上 應該是違例或爭球(NBA是爭球)
: 關於SNACKBACK所引用的侵犯圓柱觀念 是要先建立在有身體接觸的前提
: FIBA規則33.4是關於防守持球者的部分 也只有禁止身體接觸(軀幹除外)
: 33.2跟33.3的部份也只有說離開垂直圓柱體的人要對身體接觸負責
: 所以 這毫無疑問的不應判壓球
: 更重要的是FIBA規則中沒有壓球這一條......
: 裁判如果沒有正確的吹判 不服是應該的
: 不過籃球不像美式足球有challenge的權利 也沒有改判的空間(除非裁判自己討論)
: 球員還是好好打球 有任何不滿就幹在心裡口難開就好了
: 補充:cylinder的建立 前提是雙腳留在地表 並無限向上延伸 包含身體的每一部位
: 若一個人在場中表演劈腿 那他的cylinder就特別大嗎? 答案是否定的
: 該名表演者的cylinder依然只有平常正常的範圍 (參考規則33.1及其附圖)
: 所以打球不要出腳踢人卡位 被踢到很痛 贛!!!
: : 首先的確是侵犯領空沒錯!
: : 他的圓柱體是無限向上延伸
: : 我是一定會吹犯規,因為這是一種氣勢上的感覺
: : 裁判如果沒有正確的吹判,正確的手勢你也不會服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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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10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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