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ballT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GbHvAwI (basketballTW)
proman614:SBL不意外 水準不高就算了 一天到晚就只會打架11/03 22:34
proman614:尤其台啤更是不意外 整隊根本就是流X隊 看總教練就知道11/03 22:34
cscs22652909:韋陳明教練 簡明富 兩個之前報假帳 被開除 11/03 23:55
cscs22652909:現在回來了 一樣丟臉... 11/03 23:55
警告一次 joh (以下為版主處理之立場) 基本上 有些新朋友認為在網路世界就該無所謂的發言別太認真 這個觀念是對是錯我就不解釋了(詳情可看PCMAN事件和軍旅版事件) 基本上這類推文 若版主不予處理 則版主可能也連帶被告的可能性 的機率也不低(這個有求證過) 所以各位在發言時自己必須認清楚發言的重點在哪 而不是無的放矢 若真的發生被告案件 版主也不能做任何動作 只能依檢察官和法務站長指示 提供必要的資訊 再者 教育部網路使用規範裡有提到 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八)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BBS)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 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五、網路之管理 學校為執行本規範之內容,其有關網路之管理事項如下: (一)協助網路使用者建立自律機制。 (二)對網路流量應為適當之區隔與管控。 (三)對於違反本規範或影響網路正常運作者,得暫停該使用者使用之權利。 (四)BBS及其他網站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維護。違反網站使用規則者, 負責人得刪除其文章或暫停其使用。情節重大、違反校規或法令者, 並應轉請學校處置。 (五)其他有關校園網路管理之事項。 若是有毀謗推文者,管理者有責任和義務處理 所以請各位在討論的時候不要用開玩笑的心態來討論 若真的這個版有人被告 則不是版主想見的情況 版主只希望維持大家討論的空間 而不是弄到最後 這個版被迫限縮言論 只會害了所有合法的使用者之權益 -- 至於這篇所提及的推文 若是發生法律上提告之問題 請去法院尋求救濟 -- 4.本版討論請勿對球員、球隊以及裁判做無意義之謾罵侮辱及不雅暱稱並引起版友公憤。 違者輕者刪文警告一次,重者劣退並視情節水桶7天至30天,累犯者將加重處分,情節過 於嚴重時可處以永久水桶。 P.S.一般暱稱沒有攻擊到球員本身或太誇張之用詞皆可接受 -- 這個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這個城市好好表現自己 表現自己的新力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81.214 基本上我不大喜歡搞鎖文功能(以我現在出社會的個性) 但是從之前版主下判決 不斷的使用噓文做討論 結果就是有人開始戰起來 我們版主也只能先鎖起來 避免又發生爭吵 ※ 編輯: joh 來自: 114.24.81.214 (11/04 12:10) ※ 編輯: joh 來自: 114.24.81.214 (11/04 16:08) ※ 編輯: joh 來自: 114.24.81.214 (11/04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