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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版上討論時務必理性,並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利。勿對任何版友人身攻擊或謾罵 (包含國罵)。違者視情節輕者警告一次,重者水桶7天至30天,累犯者將加重處分, 若過於嚴重可處以永久水桶。 #1GbdGxyU
Ken52039:可能出社會得不到溫暖只好來台籃板當皇帝 11/04 23:23
已經警告過第二次 這一次人身攻擊 加重處分 14天 #1GbdGxyU
austintsou:廢物版主 11/05 06:13
毀謗版主 水桶7天 #1GbUZDoZ
gm2867:更扯的就是像樓上j大說的籃球申訴板的板主也是丁0n 唉11/04 19:34
推文中影射版主人身攻擊 #1GTW3q65已經處分過14天 這次加重至30天 回應推文的部分
forumk23:法律與規則是處理【已發生】的事情,11/05 03:21
forumk23:不是用來讓【事情不要發生】 11/05 03:22
我不認為法律光光只是處理事後的問題 法律不旦是一個規定 另外就是需要每個人嚴守本分 不是說你可以隨便 再來找人幫你收拾
kobenash:做得不好,又沒有度量接受反對意見並且反省,只會鎖文躲 11/05 00:49
kobenash:避推文,還有用文字獄把反對的人關起來?11/05 00:50
事實上法規執法的部分 我和b版主就做了修正 在保障發言權的政策下 減少處分的天數 你如果有去翻前面的判決就知道為什麼有些我們板主群不能接受 更何況人身攻擊是在板主勤務規範明訂要處理並非不予處理放過就好 如果板友看到的都是一堆攻擊的推文 你認為那些守法的板友還會來嗎? 版面的風氣是要修正的 或許我們版主群用了太多的警告 但是 我們是在保護大家的情況下 視情況提醒發言的尺度別太誇張 現在要告人都這麼容易 若我們完全不防賭 那最後使用者被告 絕對不是我們想看到的 因此還是呼籲一下 不要用毀謗影射來討論 若真的最後被告我也幫不了你 -- 武漢球場 Abbas▃▂學林 ▃▂阿鼎 ▃▂ 你們是在屋頂打球嗎? 也曬得到 CT CT ▃▂ 太陽喔? \ ︵ ︵ ▃▃▂ ▃▃▂ ▃▃▂ ′ ‵ ▉– – . ▃▃▂ - ◢ ⊙ ⊙ φJeAnnWu \///鄧華德 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198.109 ※ 編輯: joh 來自: 36.231.198.109 (11/05 07:41) ※ 編輯: joh 來自: 36.231.198.109 (11/05 07:41)
david810205:看不出來gm的推文人身攻擊 11/05 09:36
david810205:看到一篇公告裡 版主題到 對這個版的事情 11/05 09:59
david810205:不能接受就要自行調適... 11/05 10:00
alonzohorse:請問gm2867那句話是人身攻擊?? 11/05 10:58
grant3324:我也不懂gm2867為啥是人身攻擊.... 11/05 12:02
b42778:丁On joh 唯一有想到的就這樣 但也不到人身攻擊(吧) 11/05 12:06
grant3324:另外我想問一下當初joh大似乎沒有通過版主選舉就來當版 11/05 12:10
grant3324:主,當初是說要協助B版主快速上手這我可以理解,但當初 11/05 12:11
grant3324:是說會協助3個月吧? 那是否之後要開放版主選舉呢? 11/05 12:12
grant3324:否則照之前說法是三個月後joh的協助任務就結束了吧? 11/05 12:13
群組長收假回來會在討論後續事宜 以群組長和我們版主群最後溝通版本為主
david810205:該不會是gm大最後說了一個 "唉" 讓你不能忍? 11/05 12:17
spitwater15:我跟你三個月~再大你三個月~~!! 11/05 12:37
s19790824:滿好笑的 11/05 13:09
justin21138:我也不懂丁on是什麼意思?是丁丁的意思嗎? 11/05 13:31
b42778:丁On就是再說joh版主 用丁On影射joh (但也不算人身攻擊吧 11/05 13:37
phantom03:gm大哭哭 丁0n就是影射板主 但他又沒對丁0n人身攻擊 11/05 16:57
LadyCaca:影射你是申訴版版主這也要水桶? 你是不想讓人知道你是小 11/05 17:07
LadyCaca:組長? 11/05 17:07
LadyCaca:實在是搞不清楚他為啥要被加重? 11/05 17:08
b42778:說是影射我同意 但人身攻擊真的沒有耶... 11/05 17:26
johnnyno:這樣也能統喔 11/05 17:53
lowkeyer:原來球員兼裁判兼監督怕別人知道就算了~竟然算人身攻擊?? 11/05 19:09
lowkeyer:真不知道你是怎樣說服B版主來讓你協助當代理版主的..呵 11/05 19:10
lowkeyer:還是從頭到尾B版主只是joh你一個人頭而已..真恐怖... 11/05 19:11
※ 編輯: joh 來自: 36.231.207.188 (11/05 19:33)
justsp4:gm2867沒有人身攻擊吧,版主要不要google一下人身攻擊定義? 11/05 20:39
justin21138:要求解除gm2867水桶 11/05 21:06
pptsodog: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有點度量八 11/05 23:19
aibgsai:到底是在桶什麼阿 11/06 00:27
kobenash:請申論丁0n這三個字能造成什麼樣傷害程度的攻擊?太瞎... 11/06 01:42
lowkeyer:是要溝通什麼呀..代理版主還想直接升級為空降部隊呀... 11/06 02:01
lowkeyer:就說是球員兼裁判兼監督...不要講一些溝通或商量之類的話 11/06 02:02
sneak : 說是影射我同意 但人身 https://noxiv.com 08/07 18:29
sneak : 我跟你三個月~再大你三 https://daxiv.com 09/10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