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nkdd (每天戒酒一小時)
看板bass
標題[閒聊] Lemmy Kilmister專訪 Bass Player Magazine May 2011
時間Tue Apr 12 15:33:46 2011
節錄自Bass Player Magazine 2011年五月號
Lemmy Kilmister專訪,隨手翻譯,請見諒。
Q: Motorhead的言行合一、值得信賴是當今世上搖滾樂團中屬一屬二的,
你們從來不為了迎合潮流而改變自己的方向,這種永遠不讓自己被打趴
在地上的精神從何而來?
A: 答案就是這樣- 永遠不讓自己被打趴。而且你得了解一點: 要我去做世界
上任何其他事情我都不夠格。我不可能突然放棄音樂不玩,跑去當什麼眼
科醫師。當我們開始玩團的時候,有些傢伙說我們的團不會長久,我不能
讓那些渾蛋得逞,不然我寧可去死。所以結果是,我們還站在這,而那些
傢伙全死了。
Q: 經過那麼多年持續巡迴演出,你會不會曾經出現這樣的想法:
”靠! 我還得再唱一次Ace of Spades嗎…?”
A: 以前我偶爾會有這樣的想法,但我把這個狀況搞定了。”Ace of Spades”
對我們來說是個好東西,也是我寫過最棒的作品之一。所以我想,你就是
得唱,因為每天晚上,每個人都想聽到這首歌。而且你得這樣想,你每天
晚上都唱這首歌,這並不代表來聽的人每天晚上都聽的到。在一些小城或
小地方,那些觀眾可能是這輩子第一次見到我們,不讓他們聽到”Ace of Spades”
他們是不會走的,這首歌已經是這個樂團的一部分了,不唱這首歌是件不
公平的事情。
Q: Motorhead名列金氏世界紀錄”世界上最大聲樂團”,你對音量這件事情的
看法如何?
A: 以最初的本質來說,搖滾樂本來就是要吵死人不償命。
什麼安靜的搖滾樂一類說法全是胡扯。
Q: 你硬幹Pick大推中頻的作法使你的bass音色相當特別。
A: 我的偶像一直都是The Who的John Entwistle。如果你記得的話,他的痛跟
我非常類似,或許還更深一點。The Who是我這輩子聽過最棒的樂團。我不
喜歡在後頭自己喃喃自語,我像個吉他手一樣,我想被聽到。反正我是主
唱,從來沒遇過什麼”沒被注意到”的情況。
Q: 你曾經使用Rickenbacker的bass與Marshall的擴大機多年,一開始你為什麼
會選擇這些器材?
A: 我看到The Who都用Marshall,而且他們聽起來很讃,我幫Hendrix工作的時
候他也用Marshall,所以當我在玩Hawkwind的時候我也弄了一套,它聽起來
棒呆了。我一開始選擇Rickenbacker完全是因為它乖張的外型,而且,它的
琴頸很細,我是吉他轉bass,所以細琴頸對我來說比較好彈。一開始彈Ricken
的時候我得把拾音器換掉,因為高頻太多了。我換了一組Gibson Thunderbird
的拾音器,那聲音聽起來超殺,但是我把它幹爆了 – 它被我宰了…。
現在Ricken的琴用的拾音器比較好,所以我不用自己換了。
Q: 那擴大機的部份呢? 你的Marshall “謀殺者一號(Murder One)”擴大機有什麼
歷史? 它死而復生的過程是什麼?
A: Marshall JMP Super Bass II 頭現在的地位就像瀕臨絕種的動物,它們就像
骨董一樣。但現在Marshall開始生產Lemmy 簽名系列擴大機,這就是從我的謀
殺者一號模仿來的。其實有一陣子我得在沒有謀殺者一號的情況下演出,因為
我把它借給Marshall了,他們把原本的構造圖搞丟了。音箱的部份,我在台上
有兩組,每組有一個4X15跟一個4X12。
Q: 這是驚人的火力啊。
A: 沒錯,這就是我在追求的東西。
Q: 關於靠玩搖滾樂謀生這點,當初在人生的某個時間點你是否下了番功夫來為自
己做決定?
A: 當然! 當我看到你能靠玩搖滾樂釣到多少妹的時候! 從我第一次聽到搖滾樂的
時候我就愛上它了 – Little Richard、Elvis、Fats Domino,Everly Brothers、
Ricky Nelsonc還有Beatles。英國五零年代有個電視節目叫Oh Boy!,他們每集
都會邀請歌手上節目,我超愛看。有一集他們邀請了Eddie Cochran還有
Gene Vincent,他們都很不賴,而且身邊圍繞著一堆看起來想把他們的衣服撕爛
的瘋狂女人。那時候我明白了,搖滾樂就是我要幹的活。那感覺就好像,聖靈的
力量突然注入到一個神父的體內。
Q: 身為一個創作者,你最想跟哪個現存或是已經去世的音樂家合作?
A: Kurt Cobain是一個,Lennon 跟McCartney也是一定要的,不過你很難跟他們一起
寫歌對吧? 我的意思是,你可能會被自己對他們的敬畏毆打致死。我還想跟那個
Evanescence的妹妹合作(Amy Lee),我賭她一定是個很棒的創作者。
Q: 不論從樂團logo、歌名或唱片封面來看,Motorhead都是搖滾樂界一個非常大的品
牌,有多少想法投注在樂團的品牌行銷策略上?
A: 六零年代的時候,幾乎每個樂團都會用一種特別的方式書寫他們的團名。你知道的,
像Yardbirds、Beatles還有The Who,在他們的大鼓鼓皮還有專輯封面上都會有他們
獨特的logo。我來自那個年代,想玩團,你就得出鋒頭。
Q: 你個人的形象在搖滾圈裡也是屬一屬二鮮明的,你覺得這對你的生涯來說有多重要?
A: 非常重要!你每天晚上都可以看到Ozzy這樣搞不是嗎?你從三十英哩外就可以認出那
傢伙來。
Q: 是什麼持續啟發著你?
A: 聽過我們的人還不夠多。我們賣的唱片還不夠多,但我會一直寫、一直出,
直到大家都去買。如果人們希望我們停止出唱片,他們只需要打我們槍就好,
一首單曲就夠了!
Q: 能不能與一些正在努力向上的年輕樂手分享一些你的智慧?
A: 我告訴你我能分享什麼智慧--- 啥都沒有。因為沒有人會跟我當初在努力往上爬
時遇到一樣的問題。他們會遇到他們自己的問題,會犯他們自己的錯誤,想出自
己的辦法去克服。你沒辦法從任何人身上得到對任何問題的真正建議。如果你想
把一件事情做到頂,你就會自己找到辦法的,懂嗎? 所以不要再等著別人的意見
來救你,因為那些意見什麼忙也幫不上。它既不能減輕你的負擔,也不能幫助你
在未來避免任何事情。
Q: 搖滾樂的未來將是如何?
A: 我完全沒概念。不過我希望搖滾樂能得到一些拯救,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這東西
一直都挺悽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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