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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b_DigiLife 看板 #1CESALAm ] 作者: lightwings (L) 看板: Sub_DigiLife 標題: [公告]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流程及規則 時間: Sun Jul 11 21:09:37 2010 依照PttLaw之規定 申訴流程:板主(在看板或寄信至板主信箱申訴)-->小組長(組務板)--> 群組長(組務板)-->行政法官(PTTLaw) 未依規定、越級申訴者不予受理 01.請欲申訴者一定要先和版主申訴,未與版主申訴者,不受理。 02.板規不可以訂定不能和版主申訴,有問題直接找組務。 依各版需求而定,可規定限制於版面申訴或是寄信至版主信箱申訴。 03.與版主申訴,版主不理者,可申訴版主不理,但請給版主處理時間。 請保留與版主申訴來往之信件資料,以提供查證。 04.版主處理申訴及板務請於5日內回覆,若有請假可依請假時間延長。 若為有兩人以上版主之版,請假期間之申訴由同版其他版主受理。 05.有兩人以上版主之版,若一版主牽涉其中,請向未牽涉其中之版主申訴。 若所有未牽涉其中之版主均在請假中, 由申訴者自行決定是否向牽涉其中之版主申訴。 06.版主處理申訴後仍不服者,才至組務版申訴。 請保留與版主申訴之資料及相關證據,無證據資料不受理。 07.不服版主之處理提出申訴,請於板主最後回應申訴日15天以內提出申訴, 超過15天者不受理。 版主不理之申訴,在寄信之日5日後可提出,寄信後超過20日仍無提出申訴, 不受理。 於版主請假之情況下,得依請假時間延長之。 08.僅當事人可提出申訴。 09.提出申訴時,請同時通知被申訴者來組務版辯駁,以利申訴之進行。 (請申訴者保留通知之信件或是水球等相關證據) 被申訴者收到申訴者通知後,無特殊狀況,請於72小時內至組務版辯駁。 有特殊狀況請寄信通知小組長及申訴者。 10.版面文章之證據,請於版面按F後轉寄至自己信箱,再從信箱按X轉錄至組務版, 以避免文章遭修改,若轉錄後有編輯之痕跡,視同無效。 11.信箱證據之提出,不能公告之證據(例如牽扯個人隱私),請轉寄到小組長信箱; 除此之外,請按X轉錄到組務版,以昭公信。 12.最後辯駁之發文/推文後,3~5日內會有判決, 若有請假則是等請假完後2~4日內會有判決。 13.已判決之事件除非有新事證,否則不能再度申訴,違者刪文水桶一個月。 14.小組長判決仍不服者,請至戰略高手群組組務版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7.8 ==========================以下僅開放申訴流程與規則之建議====================== ※ 編輯: lightwings 來自: 122.117.47.8 (07/22 2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