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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N1120 (周是周杰倫的周!)》之銘言: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一個教會 "同志同光教會" 我先前去過一次 其實同光的存在讓我感覺到所有生命在主眼中都是珍貴的 去那裡的都是BI或者GAY或拉 我去過一陣子 但因為工作的關係後來就幾乎沒去了 他們如何去面對聖經裡面對於同性戀的不接受呢? 事實上 我沒記錯的話 聖經裡面對於把同性戀歸罪為一種"惡" 只出現在一個章節 我有點忘了 但全文的大意是說: "如果你存著不正當,害人的心,從事以下這些行為(包括同性間的淫亂行為),是會 被上帝所治罪的!" 所以 同性戀有罪 "前提"是"存害人之心" 但傳統一般異性戀的教會都把這個前提給忽略了 直接取"同性間的淫亂行為有罪"這段話 來對同志以主之名大加蹋伐! 但是不是不存害人之心 同性戀就受主蒙恩? 其實聖經是死的 端看人心怎麼解讀 光是這個立論就引起教會兩邊的激烈爭辯 其實就是如此 怎麼解讀都得看自己的內心 但我覺得隨便去論斷別人是不可以的 只有神才可以論罪 不只是同性戀 一部聖經裡面還有許多問題甚至引發種族與國家的戰爭 到底誰是誰非? 所以囉! 不光是同性戀的議題 還有很多衝突 也因為個人的解讀而產生不同主觀 沒錯 聖經是死的 人都是帶有著原罪 所以自然也沒有異性戀就比較純潔或更受主恩寵的論證 我的想法是 只要不傷害別人 就用自己的方式 真誠地去面對上帝吧 沒有錯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神 又何苦強求人家只為了符合某些人眼中的正常 而去改變行為呢 畢竟去教會我們是為了靠近上帝 不是為了親近教會的人(當然可以也是不錯) 哈 主要是為了親近神沒錯 他們說的話或對聖經的解讀和衍生的偏見 對或不對都還有待商確呢! 何必放在心上? 說的也是 不過令我厭惡的是 不該去用自己的偏頗的排斥性 去傷害和自己不同的人 不管今天是哪個 人種 文化 宗教 性傾向 不都是主賜給我們的生命嗎 而且每個人都是用不同模子刻出來的 如果注定自己真的是Bi或gay 那也是主所安排的道路^^ ※ 引述《Decca03 (如豪)》之銘言: : 不知道板上有沒有基督徒... : 坦白說,作為一個基督教徒(雖然還沒受浸),這次自從在暑假決心承認自己是Bi : 的身分之後,我才發現那時在母校的時候,是多麼的不肯承認自己. : 我去的是正統教會,但卻也看到了他們對同性戀的厭惡與排擠. : 從我打算承認真正的自己時,有些痛苦和沉重,也許我是先就該在心理預料到了. : 什麼叫做真正的正常?男生和女生交往,就是最正常的關係嗎? : 同性戀絕對不能上天國,誰說的?聖經嗎?摩西十戒也沒說同性戀是罪. : 愛滋病的造成,是因為同性戀淫亂的雜交性行為,所以神才降予的懲罰. : 那我何必又再奢求神的榮光?有了一些不好的主觀偏見,那同性戀幹麼還要去教會? : 殺人放火的罪行,只要死前真心禱告,就能獲得救贖. : 可是同性戀卻注定一定要下地獄.那人生又有什麼意義? : 神的恩典會那麼小?我不相信. : 如果可以的話,誰不想變成別人眼中所謂最"正常"的異性戀. : 這是我們能控制的嗎?針不是札在自己身上,能了解那種痛嗎? : 一切都是社會的偏見所造成的. : 但我還是相信自己的神,不會去排斥任何人種和性傾向不同的人. : 光明和黑暗,往往同時依存,又互相排斥. : 是的!選擇什麼宗教,是我自個兒的自由. : 但是,變成完全的異性戀,那卻是不可能的事. : 因為這根本不是"自己"能控制的. : 如果真的有不同性傾向的人,那也是神所造就的生命和命運. : 胡亂排斥和自己不同的人,不也是犯了隨便論斷他人之罪嗎? :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 有些時候,陷在其中的人,無法了解當事人的痛. : 我個性生來比較冷漠,這也是我對宗教信仰,不會信到太火熱的原因. : 很多時候,其實要保持冷靜,不要為了信仰,而改變真正的自我.也許這也是我 : 比較固執的原因.但我還是覺得,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觀,所以別人要做 : 什麼,那也是他們的自由. : 但願總有一天,這世上可以沒有太多的紛爭和偏見.而我也會繼續去找到適合 : 自己的宗教所在. -- 我是錯的 直到未來有一天 遇到某個人 才讓我知道 或許我是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58.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4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