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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ristianity 看板] 作者: zeus1984 (染血的和平 吶喊)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摘要]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戀議題研究方案》報告書 時間: Sun Nov 4 00:24:50 2007 此篇是我一個朋友很認真整理的內容。 希望提供大家有一些新眼光看法。 我得到其同意,並稍加以調動順序及修改。 但為保護當事人,故與以匿名之。 (當事人希望保持低調。) ~~~~~~~~~~~~~~~~~~~~~~~~~~~~~~~~~~~~~~~~~~~~~~~~~~~~~~~~~~~~~~~~~~~~~~~~~~ 以下文章摘錄台灣主流基督教派之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在2004年發表的《同性戀議題研究方案》 ================== 報告書介紹 ================== 台灣主流基督教派之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2004年發表了《同性戀議題研究方 案》報告書,該研究起因於1996年台北市成立了「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台灣基督 長老教會」為了要探討同志教會所帶來的衝擊,於是該年年底成立了「同性戀研究小 組」針對教會對同性戀議題的認知、態度、信仰反省進行探討與研究。 此一研究方案先後分為醫學、社會、神學三小組,進行資料收集、文獻探討、對話反 省的過程。歷經五年多的研究,完成了《同性戀議題研究方案》報告書。 方案策劃:林信男醫師、鄭仰恩牧師 方案執行: 1.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王蘋 小姐 2.台灣大學教授 朱偉誠 先生 3.兒福聯盟執行長 葉大華 小姐 4.台南神學院院長 黃伯和 牧師 5.花蓮玉山神學院副院長 陳南州 牧師 6.台灣神學院前教務長 鄭仰恩 牧師 7.台南神學院老師 林毓芬 牧師 8.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林霓玲 牧師 9.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林偉聯 傳道師 10.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江淑文 小姐 11.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吳富雅 先生 12.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黃隆正 先生 13.台大精神科教授 林信男 醫師 14.台大精神科 方勇駿 醫師 報告書全文內容可至該會網頁下載 http://www.pct.org.tw/rnd/ 該報告共分四個部份 一、導言。 http://www.pct.org.tw/rnd/105_8.pdf 二、醫學組報告。 http://www.pct.org.tw/rnd/105_8_2.pdf 四、社會組附件一:同性戀議題社會組訪談對象基本資料。 五、社會組附件二:同志基督徒信仰支持團體比較。 六、社會組附件三: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的看法與提問。 七、社會組附件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民調方案第三議題:教會對同性戀議題之 態度調查傳道人部分暨翻外篇二手資料分析。 http://www.pct.org.tw/rnd/105_8_3.pdf 八、神學組報告。 九、神學組附件一:普世各教會面對同性戀的態度比較。 十、神學組附件二:基督教神學對人的性特質(sexuality)的觀點。 http://www.pct.org.tw/rnd/105_8_4.pdf          八、神學組報告 1.聖經的觀點與詮釋 「 …… (1) 討論聖經裡面提到的同性性行為的一些經文,即所謂的「直接關聯」的經文, 括創世記十九章1~29節……。 (2) 討論聖經中可能引伸出反對或接納同性觀點的經文,即所謂的「間接關聯」的 經文。這主要可以就「創造秩序」和「婚姻制度」這兩方面來說明……。 (3) 第三種方式是聖經的「整體觀點」……。 我們明白教會對同性戀之態度並不一致,而是非常分歧,這跟基督徒社群閱讀、解釋 聖經的方法相關聯。然而,基督徒的倫理判斷並不只是根據聖經,而是包含教會的教 導、理性的啟蒙、經驗。其實,幾乎所有基督徒倫理的判斷都具有爭議性。我們所提 供的見解是我們認為在當今社會實況中最合宜的解釋,但這不是最後的解釋,我們必 須不斷的尋求聖靈的引領和教導。」 2.神學傳統再解釋的必要性 「 …… 至今,大略的說,在基督教世界裡就形成了基要派、福音派、普世派三大陣營 鼎足而立的情景。有趣的是,雖然近代神學爭論是因自由神學的興起而產生,有關 倫理議題的爭論卻是由基要派所引發的。根據美國著名的宗教歷史學者馬蒂 (Martin E. Marty) 的研究,基要主義者通常是由保守主義者、傳統主義者、正統 主義者蛻變而出,他們喜歡對宗教傳統做「選擇性的接納」而當他們感受到其基本 信念受到威脅時必然會產生強烈的反應,特別是會將生活中最內在的核心議題—如 人格、性(Sex) 、性別(Gender)、家庭等—絕對化,因此將墮胎、不貞、同性戀、 家庭價值等議題帶入公共或政治領域的爭論中。不幸的是,他們往往更會為了維護 這些所謂的「絕對真理」而對異議者進行鬥爭或甚至發動類如「聖戰」的攻擊行動。 基於以上的歷史發展,我們可以想見不同陣營的教會傳統自然會對現今的各種倫理 議題產生不同的回應了。以墮胎為例,我們一方面看到美國的天主教會堅決反對任 何墮胎的作法,另一方面,美國的聯合教會(UCC) 、聯合衛理公會(UMC) 、路德會 (ELCA)、長老教會(PCUSA) 則相對的探取贊同接納尊重婦女選擇權的態度,而居中 的溫和派則主張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顧及母體安全、畸形胎兒或被強暴等)教會才 贊同墮胎合法。 再以安樂死為例,不同教會或基督教倫理的論點也有……。 最後,若論到人工生殖技術或基因工程研究的問題,……。 …… 切入到我們所探討的同性戀主題來看,台灣眾多教會對同性戀者一向抱持著譴責和 不接納的態度,這也和台灣精神醫學界的看法格格不入,是另一個教會倫理觀點與 醫療體系的認知有出入甚至對立的例證。」 …… 5.結語 「               …… 性傾向是上帝的賞賜,是天生的。教會討論同性戀的議題時,不要把它當作只是在討 論事情,我們是在論人的關係。同性戀者的行為跟他/她的性傾向的關係非常密切。 我們不是在討論一個好像可以拿來解剖、切割的人體,我們不只是在討論人的生活方 式,而是人的生命的表達。在討論人的生命、生活時,我們需要有更多的同情心、同 理心。 無論是同性戀者或是異性戀者,都在上帝的恩典的眷顧中,上帝仍然愛他/她們。        由於我們對聖經的詮釋,以及我們在理性方面的了解,常常有些不同,所以我們對同 性戀這個議題也會有不同的見解。不過,無論是哪種見解,我們不應該說跟我們不同 見解的人是沒有基督信仰,不是基督徒,不相信上帝。其實,有很多同性戀者仍參加 教會,仍然告白耶穌基督是他們的主。教會歷史上仍有很多事情我們尚未尋得共識, 我們應該互相尊重彼此不同的見解,並且一直繼續研討、對話。不同見解的人一起讀 聖經,不同性傾向的人一同分享生活的體驗,共同探討基督福音的倫理準則,開放心 胸對話。                    ……。」                       ~~~~~~~~~~~~~~~~~~~~~~~~~~~~~~~~~~~~~~~~~~~~~~~~~~~~~~~~~~~~~~~~~~~~~~~~~~ (END) ps.其實是因為我很懶,懶的自己整理, 剛好有現成的,就借用嚕! V大,太感謝你嚕。 (鞠躬) -- ╭─╮ The supreme happiness of life is the ◥█◣ ╰─╯◢█◤ conviction that we are loved; loved for ◥██◣ █◤ ourselves, or rather in spite of ourselves. ◢██ 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φzeus1984 ▇▇ http://blog.xuite.net/zeus1984/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229.247 ※ 編輯: zeus1984 來自: 218.174.229.247 (11/04 00:30) ※ 編輯: zeus1984 來自: 218.174.229.247 (11/04 00:36) ※ 編輯: zeus1984 來自: 218.174.229.247 (11/04 00:48)
Jason276:...為什麼要找精神科呀== ==; 218.168.45.215 11/04 01:20
zeus1984:因為早期,同性戀傾向被認為是精神病。218.174.229.247 11/04 01:46
zeus1984:DSM分類就可以很清楚看見它的進步。218.174.229.247 11/04 01:48
zeus1984:DSM-I:社會病態人格失常218.174.229.247 11/04 01:49
zeus1984:DSM-II:人格失常與其他非精神性心理疾病218.174.229.247 11/04 01:50
zeus1984:DSM-III:同性戀從疾病名單中除名218.174.229.247 11/04 01:50
zeus1984:DSM-IV:好像找不到同性戀了(忘了)218.174.229.247 11/04 01:51
http://www1.mtjh.kh.edu.tw/~t241/toparent.html ●認識同性戀 要為同性戀下一個嚴謹的定義是很困難的事情,因為不同的時代、不同立場的人、不同的 學者有不同的說法,綜合國內外學者對同性戀的定義或判定是否為同性戀的標準,可綜合 出以下六個指標: 1. 有一種無法抑制想要與同性有親密行為的想法。 2. 情感與慾望的對象只限於同性,對異性不感興趣。 3. 渴望與同性的互動,包括文字、書信、談話,並為之神魂顛倒。 4. 經常會感到孤獨、較強的抑鬱,部分人尚有罪惡感、羞恥感。 5. 是持續性而非情境性或偶發性的行為。 6. 年齡已滿二十或二十五歲。 其實這樣的標準是非常嚴格的判準,把同性戀縮小到非常小的範圍和人數,視同性戀為「 少數、固定的一群人」,背後藏著一個「同性戀是不好的」迷思,試想我們會把上述六個 指標中「同性」的字眼改成「異性」,「異性」的字眼改成「同性」來作為判別個人是否 為異性戀的標準嗎 ? ●同性戀不正常嗎? 1950年之前的同性戀理論,認為同性戀是「性別倒錯」(gender inversion),認為同性 戀的男生本質上是女性,而同性戀女生的本質上是男性,所以他們情慾的對象是同性,成 為同性戀。這樣的理論到了1968年Mary McIntosh 提出「同性戀角色理論」而有突破的不 同解釋,認為不同時空或不同社會文化脈絡對同性戀角色有著不同的詮釋,而不是跨時空 的固定看法。 精神科從1869年開始以homosexual這個醫學名詞來界定同性戀行為。1952年美國精神醫學 的診斷統計手冊(DSM)第一版(DSM-I)將同性戀列為社會病態人格中的性變態;1968年第二 版(DSM-II)將同性戀列為性格異常中的性變態;1974年經同性戀者不斷抗議與辯論,醫界 終於不再視同性戀為精神疾病,只是所謂的「性傾向偏差」;1980年的第三版(DSM-III) 更進一步排除「性傾向偏差」的觀念,除非同性戀者本身無法接受和認同自己是同性戀並 且想要改變,才被歸類為心性障礙的「自厭性同性戀」;在1994年第四版(DSM-IV),也是 目前使用的精神醫學的診斷統計手冊中已經看不到同性戀的字眼了,只有當患者對自己的 性傾向感到持續而顯著的痛苦時,才列為性疾患的分類下。從不同時期的精神醫學的診斷 統計手冊可以反映出同性戀診斷觀念的改變,以目前的醫學觀點來看,同性戀只是個人性 傾向不同,若自己能接納和認同就不是病態,同性戀者和一般人無異。 ●性認同的形成 一個人的性取向具有複雜的內涵,無法僅由同性、異性截然區分。金賽博士的性研究報告 中,將人的性行為取向由0至6區分為七個等級(林麗雲,民80):0:完全異性戀,無任 何同性戀成分。1:大部分異性戀,只有偶發的同性戀。2:大部分異性戀,略多於偶發的 同性戀。3:異性戀與同性戀傾向約略相等。4:大部分同性戀,多於偶爾異性戀。5:大 部分同性戀,只偶爾異性戀。6:完全同性戀。可見由同性戀到異性戀間是區域性分布。 在英國一份研究指出,被調查的同性戀者有71﹪曾有異性戀的經驗,而認為同性戀、異性 戀只是在某一段時間內,戀愛的對象為「同性」或「異性」(祁家威,民80) 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是指一個人對性伴侶的性別選擇,Erikson(1963)指出 青少年至青年成人最主要的發展任務為自我認同及建立與他人的親密關係。 ●性取向的探索是自我認同的過程 一個人性取向的成熟和生理的成熟一樣,必須經歷一些過程;包括經常產生焦慮、懷疑; 必需經由探索、認同、整合的過程而建立。同性戀的自我認同由孩童時期即開始,其過程 較異性戀更為困難;經常是在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之間持續探索直到能夠自我接納並 整合。Garnets & Kimmel(1990)認為至少在20歲以前,青少年是無法確認自己是否為同 性戀。 ●同性親密關係不等於同性戀 女孩13歲、男孩15歲以前,同性慾遊戲多於異性慾遊戲;相互撫摸、手淫等早期性的實驗 性活動經常在同性友伴之間產生;這種發生在15歲前的、同性間的性經驗,男生又多於女 生;但大部分青少年實驗的性經驗,只是發展中的一個過程,並不會延續成為同性戀的性 取向。我國青少年的發展環境中,升學主義的高度重視、同性友誼的缺乏,同性親密關係 常延滯到高中、大專才發展;可能只是異性交往前遲滯的發展階段,而非同性戀;隨著同 性戀知識的開放,青少年同性間的親密關係常引起父母或他人誇大的注意或擔心。 ●同性戀傾向青少年的處境與迷思 其實同性戀者並不比異性戀者有更多的病理現象。同性戀者之間可能存在的情愛關係的迷 惑,在異性戀者之間也是存在的;只是異性戀者普遍被社會接受,而同性戀者面對社會時 ,有壓抑或被迫放棄認同自己為同性戀的壓力。 男、女同性戀者常對自己是否為同性戀產生矛盾,在生活目標上顯得自我放棄,失去友誼 的痛苦,不被家庭、同儕、社區接受,在心理上經常會有不安全、被拒絕的挫折經驗。但 並不表示同性戀傾向少年在這個社會中較為適應不良,將心理疾病與同性戀聯結是錯誤的 。 ●同性戀者的心路歷程 知道自己是否為同性戀之前,必須給自己足夠的時間去確認(包括透過前述的指標、等候 自己心理上的長大成熟);在確認的過程中,學習以理智面對生活,並忍受心裡的不安, 這不是一個容易面對的功課;可能的話,最好找一個可以信任、能做到不用世俗眼光批判 的對象陪伴,度過這段時間。一旦確認性取向之後,除了接納自己,還要學習如何面對朋 友、家人、社會的眼光;這時才真正進入一連串的難題,將有一段漫長而充滿起伏的路要 走(包括要不要宣告同性戀身份、開始進入同性戀的交友與生活圈),此時更需要支持與 協助。真誠面對自己,別讓過程中的小困擾累積到無法承受的地步。『沒有一個人能靠自 己的力量,把自己舉起來』。 ※ 編輯: zeus1984 來自: 218.174.229.247 (11/04 02:03)
zeus1984:希望以上文章有幫助。218.174.229.247 11/04 02:04
rh1:我們沒有資格去判斷一個人有沒有罪 59.112.214.186 11/04 03:55
rh1:所以就留給天父去審判了 59.112.214.186 11/04 03:57
rh1:基督徒當然可以接受同性戀的朋友 59.112.214.186 11/04 04:01
rh1:但是要隻到這位朋友的動機就有點難度了? 59.112.214.186 11/04 04:05
dvd40:借轉拉版、跨版、甲板 218.171.108.14 11/04 09:19
dvd40:轉錄至看板 lesbian 11/04 09:21 dvd40:轉錄至看板 transgender 11/04 09:21 dvd40:轉錄至看板 gay 11/04 09:22
dvd40:借轉掰版 218.171.108.14 11/04 09: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08.14
zeus1984:這好像是我放過去的說。 XD 11/05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