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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在這發文了,回頭看了一下我的文章,從2006開始一直到現在, 一直屬於被掏空的狀態... 我相信那是真的愛過、被愛、然後失去的痛。 到了台北之後,一句『You don't know about me, don't you?』, 把我從過度單純的夢中打醒,而我當時還是一絲不掛。 從此之後,我不再想為感情付出,但我也不出賣自己的靈魂。 我發現,夜店、酒精和線上遊戲,都有同樣令人暫時麻痺的效果。 我了解,投資自己、投資健康、投資基金,都比投資在感情上來的更實在。 我打開了櫃子,但卻發現在櫃子外有層更厚重的玻璃,我只能從玻璃中冷眼看這世界。 『兩個人認識久了,就只能真的當朋友了。』你是這麼說。 『如果沒有其他基礎,只因為衝動在一起,那也只會絡的分手下場。 然後,對你來說,分手後連朋友都做不成吧?』我心理這麼想。 我不知道認識一個人多久才算認識,要付出多久才能得到回報? 從七天到六個月,我都曾經經歷過,男人、女人,但...最後都是同樣的結果。 所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5.1
imperfect48:所以,還是要繼續愛人。 (.....我的想法啦 呵) 04/16 23:15
DN1120:所以,神愛世人。 04/21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