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dot (小不點,點點)
看板bi-sexual
標題Re: [問題] 性向與憂鬱症的關係
時間Mon May 19 15:56:44 2008
[引言太長恕刪部分]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我現在用同性戀的角度敘述,希望bi版也能試圖理解。)
: 跟同性戀無法成為異性戀,勉強成為異性戀容易痛苦一樣,
: 跨性別的原生性別只會帶給他痛苦。
: 這不是兩條可以比較的路,對當事人而言,只有一條路。
:
: 以及精神科醫師的社會角色,這裡有篇文章提供參考:
: 作者也是心理學專家喔,這也是專業意見喔!
: 但他認為精神科醫師應扮演的角色,就和性別團體較為接近。
: 這種態度並非理論上的,對於性少數,
: 日本的醫生就不會把問題歸咎到個人身上,
: 而是提出要改善社會的建議。
: ---------------------------------------------------------------
:
: 社會改變是一條人們通往快樂與希望之必要道路
: 作者:周才忠 (日期:2003/02/03)
: 美國頗具聲望的心理衛生先驅Albee學者曾於1999年明確地指出美國(或是世界其他國家)如
: :
: 透過有效的社會改變的工作策略去達到平等與公義的社會生存環境,整合學校、鄰里、社區
: 與企業等部分,形成集體接納與支持力量。如此一來,21世紀的新時代才將會是台灣「每一
: 位」人民快樂與希望的年代。
: 轉貼自:http://blog.roodo.com/compsy/archives/2772699.html
我覺得..當下的社會情況是個重要考量。
如果當時環境對同性戀的歧視帶來的傷害>勉強成為異性戀,
恩..說真的,我個人覺得,父母的希望並無太過。
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同性戀會被判死刑,有人還是執意要跟同性在一起,
會不會被說好傻好天真?
而現在社會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已經提高許多,
同性戀在社會上受到的阻力也比十數年前小,
所以越年輕一輩的父母,也較能接受子女是同性戀,
也越來越少人會因為要「為了這個人好,希望他不要當同性戀」。
同理,如果現今社會已把TS當一般人來看,
我想醫生可能不會規勸林國華不要變性,
可是現實是,連LGB都不太清楚TS。
至於心理學者的那篇,
首先,光是學者跟醫師的角度就不能一概而論,(原因我下段會提)
再者,他國跟我國在社會風氣跟法律的規定不見得相同,
似乎也不太適合放在同一立足點討論。
因為在台灣變性需要經過醫師同意,就我所知是目前法律規定的,
所以以「現在」的醫師的立場,
我還是覺得那個醫生以善意的規勸並無不妥。
講難聽一點,如果他同意了手術,
結果這位TS之後適應不良,帳是要算到醫生頭上的,
所以不光是善不善意,同時也牽扯到法律問題。
當然這種事情不是不變的,
如果今天法律拿掉「變性必須經過精神科醫師同意」的規定,
或許情況會變得不同。
再說,這件事並不是因為「只要」有人想變性,
醫生就以會被社會歧視為由不同意手術,
而是醫師評估過,認為林適應不良的機率很大,才不同意。
否則動過手術的TS還是大有人在不是嗎?
我覺得是角色的問題,
醫生有醫生的立場,很難跟一般民眾放在同樣角度,
但或許一般人的情況就不同了,
所以我上面這些想法主要是針對醫生而論。
其實從頭到尾,我最主要的思考出發點,
都是以醫生的角度來想這件事,
我只是覺得醫生不該被指責:~
但我同意h大說的,要整合民間各種團體的力量去改變這個社會,
我絕對認同這個社會需要教育、改變。
事實上,我覺得這個討論,從現實vs從對錯的角度來看還蠻衝突的,
但我相信從現實層面來看的人,大多都知道怎樣是對、怎樣是錯,
也從不認為社會的不合理行為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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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5.9.90
推 Khorkina:要經過醫師評估並不是[法律]規定喔 05/19 16:11
推 zeus1984:台灣地區變性手術施行的條件之一,規定必須經兩位精神科 05/19 17:17
→ zeus1984:醫師獨立評估,且為原發性變性慾症者。 05/19 17:18
推 Khorkina:敢問樓上 這個規定是哪條法? 05/19 17:21
→ Khorkina:有這個規定 跟有[法律]規定是兩回事 05/19 17:22
→ Khorkina:我的意思是 這並不是[法律]規定 05/19 17:22
→ zeus1984:真的嗎?我記得是衛生署規定的。 (我晚點來找找) 05/19 18:20
→ ccdot:但至少..出問題會告到醫生頭上吧? 05/20 00:20
推 Amibi:八卦是:因為醫生比醫院好告,所以才告醫生。 05/20 00:35
推 samsydney:連LGB都不太清楚TS。推 05/20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