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dot (小不點,點點)
看板bi-sexual
標題Re: [討論] 精神醫學與跨性別
時間Wed May 21 17:57:18 2008
這串首篇我已經修掉了,
後來想想還是貼上來,
因為我想應該也有些人跟我原本的觀念是類似的@@
所以,以下我會貼我已刪掉的原文,還有找來佐證的法規。
======================== 觀念錯誤的原文 =========================
作者: ccdot (小不點,點點) 看板: bi-sexual
標題: [討論] 精神醫學與跨性別
時間: Tue May 20 22:01:02 2008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推文有人說不是「法律」問題。
這個其實是我這篇的重點,
是不是法律問題,上面z板主有貼資料,
雖然看不出規定是從哪個條文出來,
不過我的重點是,案主若變性後適應不良,
就可以告醫生。
背這麼大的風險,醫生哪敢不謹慎再謹慎?
否則每個精神科醫師評估一個case就被告倒,誰還敢接變性評估?
結果精神科醫師都專心門診就好,沒人敢再做評估。
如果現在在台灣做變性手術,後果是由該TS自行承擔,
不會手術了兩年後,發現自己其實不想變性,才怒告醫師誤診,
我想醫師才能從更客觀的角度來評估個案。
(所以我是要說,這是現行規定的缺失沒錯,
或許要檢討的空間還很大,也應該要檢討,
但
現在是這樣規定,醫師就會綁手綁腳。
所以我認為該指責的是規定,而不是醫師)
: 我覺得,一個要為跨性別做所謂深度諮商與評估的專業精神科醫生,
: 應該要了解到,跨性別在這方面所受的挫折是社會因素遠大於個人因素,
^^^^^^^^^^^^^^^^^^^^^^
就是因為社會因素遠大於個人因素,
如同我先前推文,既已知變性後十成九會受到歧視,
以醫生的立場,為什麼還要讓他受苦?
再加上前一段說的,礙於規定,
醫生更無法客觀的依「理論上最好的方式」下診斷。
================ 從跨板轉來的資料,已經原PO同意 =================
作者: jemier (慕容嫣) 看板: transgender
標題: Re: [討論]<手術需經父母同意>有沒有可能改變?
時間: Mon May 12 10:38:26 2008
醫療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63 條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
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
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
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第一項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附手術同意書範本:
http://tinyurl.com/5lusxk
---
國內做變性手術要求父母同意書,事實上是和醫療法有所抵觸;
醫療法所規定的手術同意書,只需要:本人以及一名見證人簽名同意即可。
通常,見證人以親屬為之(為避免醫療糾紛),但不是親屬也沒有問題。
只不過,在台灣,只要是
親屬不同意手術結果,都可告醫師。
(和美國的情況很像)
因為,變性手術的結果在刑法上可以構成重傷害罪(失去生殖能力);
所以,比較謹慎的醫師就會要求有父母同意書。
但是,以國內的狀況,父母同意的可能極低。(特別是MtF)
==================================================================
我原本以為,變性結果不滿意,
不論於生理或於心理的因素都可以告醫師,
後經hon大解釋,只有手術的部分能告,
若是案主本身適應問題,是不能告醫生的。
希望這些資訊能釐清一些觀念@@
--
還是想講一下,我會這麼幫醫生說話,也一部份是因為,
如果順利的話,我可能也會走入醫療業(但不是醫生啦)
所以我比較會從醫療人員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也是因為看到現在人對醫生的要求越來越多,卻越來越少人感謝,
覺得有點感慨..便想試著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待此事。
不過在討論上,這個理由已經有點非理性了,
這點是在下的錯 <囧
還有,我在想,
如果今天抨擊的對象不是醫生,討論的情況會不會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76.11
→ zeus1984:我補充個例子,在健保制度之下,婦產科接生一個成功1200 05/21 18:34
→ zeus1984:失敗也1200。只是前面是賺1200,後面是賠1200"萬"。 05/21 18:34
→ zeus1984:醫師做最保守的評估自保,是很正常的! 05/21 18:35
推 zeus1984:我將來也是醫療從業人員,對於這幾篇討論的某些觀感覺得 05/21 18:52
→ zeus1984:滿不舒服的。這種棘手的CASE不接也罷! 05/21 18:53
※ 編輯: ccdot 來自: 124.218.76.11 (05/22 10:52)
推 lioualan:將來是醫療服務人員的不只你一個!我就不會對這些討論感 05/22 10:59
推 lioualan:到不舒服,這些是底層的聲音,應該被聽見!如果能自覺沒 05/22 11:02
→ lioualan:能力,當然也是一件好事 05/22 11:03
→ zeus1984:在這種風氣之下,我想願意接變性CASE的醫生也不太多了。 05/22 11:19
→ LEONISS:樓上不然你以為醫生賺那麼多錢是我們欠他們的嗎 這就是醫 05/23 13:03
→ LEONISS:生這個職業的本質啊 不管在哪一科 都常是高風險兩難不是嗎 05/23 13:04
推 papaduck:事實上醫生賺得比以前少多了~不過還是不少就是 05/23 13:22
→ papaduck:但醫生目前的壓力也比以前大就是了~所以才說要制度改革啊 05/23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