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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04334 (妮)》之銘言: : 我和我女朋友交往了五年 : 由於兩人的年紀都不小了 : 所以...結婚這個念頭一直在我們身邊打轉 : 但是女生和女生結婚 : 既沒法律承認也不受親友祝福 : 你們覺得這個婚姻還有什麼意義?? : 結婚不單單是兩個人高興就好吧!! : 希望你們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我想短時間內 同性在台灣結婚還是不合法的 雖然台灣社會已經慢慢比較開放 但自己的親友不祝福的還是佔大多數.... 如果是我 我會到國外結婚......... 不然就是同居 同居跟結婚差不多相似 我就是這樣 到最後家人也不再提起 或許還需要跟長的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93.102 ※ 編輯: ppdd1018911 來自: 125.224.193.102 (08/31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