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04334 (妮)》之銘言:
: 我和我女朋友交往了五年
: 由於兩人的年紀都不小了
: 所以...結婚這個念頭一直在我們身邊打轉
: 但是女生和女生結婚
: 既沒法律承認也不受親友祝福
: 你們覺得這個婚姻還有什麼意義??
: 結婚不單單是兩個人高興就好吧!!
: 希望你們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我想短時間內
同性在台灣結婚還是不合法的
雖然台灣社會已經慢慢比較開放
但自己的親友不祝福的還是佔大多數....
如果是我
我會到國外結婚.........
不然就是同居
同居跟結婚差不多相似
我就是這樣
到最後家人也不再提起
或許還需要跟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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