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304334 (妮)》之銘言:
: 我和我女朋友交往了五年
: 由於兩人的年紀都不小了
: 所以...結婚這個念頭一直在我們身邊打轉
: 但是女生和女生結婚
: 既沒法律承認也不受親友祝福
: 你們覺得這個婚姻還有什麼意義??
: 結婚不單單是兩個人高興就好吧!!
: 希望你們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我想如果沒有實際的法律認可和效益,
又不受祝福,那麼這段婚姻對妳們而言的價值,
應該由妳們自己好好思考呀。:p
如果一定要說的話,我想妳們可以試著從這樣的脈絡去思考看看:
不論是舉行象徵性儀式、到國外辦理結婚手續,
妳們的「婚姻」在我國民法裡都不被承認,妳還是妳而她還是她。
但是,妳們之間之否願意承認彼此呢。
婚姻啊,如果要用浪漫一點的說法來看,
是從此以後,為另一個人的生活負責,彼此照顧、彼此尊重。
妳們不再只是像熱戀中的情人般互叫「老婆」,
而是要確實記得,身邊的她是這個身份了。
追求短暫刺激或是愛上別人的時候,她也許無法用法律對付妳,
但請妳想成,她可以。
當妳們想要領養孩子的時候,雖然只能放在一個人名下,
但請妳想成,妳們對孩子都有責任。
她的是妳的,妳的也是她的,不論快樂苦痛。
(雖說現在是約定財產制啦……XD)
我想,大概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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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越大越覺得結婚是很遙遠的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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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給我一段生命,去觸碰許多可以帶進永遠裡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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