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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剛才回應這篇的推文修正/整理一下再補充寫得完整一點: 當我愛一個人, 而他不曾負我(也就是說我不恨他的情況下) 那我不會為他沒有我能活而悲傷或怨懟, 因為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 我沒有他也會好好活, 這是彼此珍惜生命的態度。 我不認為需要為了愛對方而對自己的人生自暴自棄頹廢喪志才能叫真愛... 為了對方離去而自暴自棄是人在脆弱的時候把自己的悲傷怪罪在對方的離去或不留戀吧 我也曾悲傷和脆弱 但我的心情不能阻止對方離去 所以我知道 連這種悲傷 都只是”一廂情願” 假如我要沉溺其中 我是浪費自己生命 去思念和怨恨一個在那個當下只想離開我的人 沒有意義 雖然並非沒有自尊 但想做就去做 當我心裡想熱臉貼冷屁股的時候 我就去做 做到自己甘願放手為止 然後我知道自己什麼也都不能做了 或是做了以後也確實改變不了什麼了 就徹底放手 我知道我已盡了全力 想不出來我還能做什麼去讓我們更好 在這種情況下都不會好 那我們根本就不可能會有好結果 已經愛到不能愛了 我也不會有第二次同等的熱情去愛同一個人了 以後 就算心裡還有漣漪 也不會吃回頭草 我不會再過問他好與不好 也沒有那麼多時間去關注他的人生 我自己過好就好 以後我人生裡新的故事不會比舊的差 分手以後不要怪我不回頭 我沒有對不起誰 以我之前的前任為例 他們交往的時候三心兩意 不能盡力專心去愛一個人 分手以後又藕斷絲連 從來就不能確定自己要什麼? 分手之前和之後都在浪費我的時間 不過 我正愛一個人的時候分開(還是要強調,不是在恨的時候) 我希望當我消失在他生活裡,他能好好活,而不是活不下去。 如果想我會讓他活不下去,那不如盡力把我忘掉。 我不執著於佔有分手以後在對方心裡的位置, 我要的是相處的瞬間在對方心裡的位置。 不需要藉由他對自己生命的放棄來證實他愛我有多深, 愛與不愛,愛有多深,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在相處的時候自己應該心裡有數, 不必分手後再探究對方分手後的行為作證實。 假如從來就不很愛,分手以後自然不會刻骨銘心, 去怨對方分手以後的無情,表示你離別前早就心知他不很愛你。 你真恨的不是分手後的無情, 是,他從來不曾很愛你,或是他在離別前已經不怎麼愛你了。 否則,真愛過的人,沒有分手不傷心的。何須證明。 王寶釧肯苦守寒窯十六年,有人說她偉大,我想法不同。 第一,她明明就有機會不如此,所以是她對生命的選擇。 幸與不幸,是她自己的事。我沒有任何意見或感想。 要說偉大嗎? 如果她是在做想讓別人說她偉大的事,心態就不偉大了。 如果她是在做一個自己不快樂又執意做下去的事,那也許是強迫症不由自主的行為。 如果她是在做她想做的事,那也非關偉大或不偉大,那是個人的一種執念。 不管執著的點是什麼,佛家甚至解釋過度的執著為愚痴。 有些人不知道該做什麼,就follow別人認為該做的事,或是心裡執著的事,這能叫偉大嗎? 第二,薛仁貴有其過人之處, 竟能讓一個女人肯這樣等他。 所以,我看來,王寶釧的行為, 是她個人的傻,和薛仁貴的厲害(即使是回憶裡的愛情),而不是她偉大。 如果她今天是為了別人,比如說她有子女,這樣苦等薛仁貴,那我才會用偉大去形容。 她等薛仁貴,能夠說她為薛仁貴而等嗎? 我不認為。 難道她以為她不等,薛仁貴會傷心失望活不下去,回來時找不到家嗎?不是吧 她等與不等,對薛仁貴來說,差異只是相逢時自己在她心中的份量被證實。 假如她是為了自己的回憶,愛情,和團圓的夢而等的,那是為自己不是為他而等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38.70 ※ 編輯: mester 來自: 118.168.138.70 (11/01 10:30)
register:                 (忘了要推什麼@@?) 11/03 05:09
mester: 想回但不知該接什麼 11/06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