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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 ======================================================================== : 然後是nairda所說的, : 「愛是會想靈肉合一的」 : 以及 「同性之間的知己心靈互相需求」 : 然而「進一步的肉體接觸反而會讓對方不舒服」 : 就以我的經驗來說... : 這種說法多少有點道德理想化, : 另外...為何只限於同性之間的知己?(笑) 喔,這只是一個例子,當然不限同性 我想要表達的是, 對知己,只會有心靈上的滿足,身體的接觸 ,僅止於肩膀的會心一笑地碰撞或擁抱. : 你要怎麼面對你與他人之間的異同, : 你要將那個模糊的區域當作AND還是OR, : 終究是視乎你自己。 沒有錯,很多感受是冷暖自知的,不需外人品論或幫你決定, 只是,我想,對大部分的人而言,當性與心靈上的滿足不能再同一個人的身上 實踐時,是會造成困惑的.(當然 我這邊所謂性的滿足,不是指做愛技巧; 而心靈上的滿足,是指愛的感覺.) 除非,該人真的可以接受柏拉圖式的愛情. : 因為關鍵並不是在雙性戀與否, 而是 "是否當性與愛同時成立,才算愛情"(這行我不小心刪掉,但大意應是如此) 這是好問題,不過因人而異. 有些人可以接受柏拉圖式的愛情,有些人不行 端看什麼對你最重要. 只是,我想,大部分的人總是魚與熊掌想兼得 所以,我才提出"靈肉合一"的觀念 而在你的例子裡,老闆娘已經作出選擇,如果她並不後悔, 而且她很快樂,那麼,我很替她高興,也希望,有朝一日, 我也能遇到能讓我快樂的人. 至於,她是雙或同或異,我根本不在乎,也無須定義. 對我而言,快樂才是重要的,而愛情是讓人快樂的一個重要因素. 而我對愛情的要求是性與愛在同一個人身上. 所以,原po應想的是,怎樣的愛情,可以讓你快樂 而不是性別. 一樣,個人觀點,沒有答案,歡迎討論^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1.58
ufoon: 還 蠻 屌 的 01/05 19:34
ccdot:!樓上連這裡都來了阿.. 01/05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