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ster (請唸"南無阿彌陀佛")
看板bi-sexual
標題Re: [心得] 我所遇見的人 我所遇見的事
時間Mon Mar 9 12:54:18 2009
※ 引述《tincta (阿天)》之銘言:
: ※ 引述《mester (請唸"南無阿彌陀佛")》之銘言:
: 只是想跟你分享些想法,所以回文^^
: 若有冒犯,還請海涵。
It's ok~:)
以妳回文的感覺
我認為妳比較感性,
認為真愛就該義無反顧
而我考慮點偏重於人生的責任
我基本上就不可以也不應該為了愛情枉顧一切
自然會有出於不同角度的意見
當性情和立場不同,
真情自然也會以不同形式去呈現,不是嗎?
: : 關於保護與犧牲的分寸與取捨,
: : 有時候是個人的價值觀造成的選擇差異。
: : 像我小弟,總是為了女友胳臂向外彎
: : 女友罵他,女友劈腿,他始終站在她那邊,還要家人假裝不知道,繼續對她好,
: : 她沒有義務,而我們的義務是知情要裝傻,還要繼續和顏悅色;
: : 我們不認同她講他的言論,會被他責怪,要求我們不能告訴任何人,以免破壞她形象。
: : 他女友說我知道她劈腿,兩年內她不敢看到我
: : (我們家從不曾罵過她給過她臉色看或是起過任何衝突),
: : 所以她來我家,他都要把我支開,甚至要求我在家時要假裝不在。
: : 到這種地步。
: : 我們家,為了維持他那一面倒的戀情,卑微得像什麼一樣,
: : 深怕他最後會把失戀的罪名,安到我們這些無關緊要的人身上。
: : 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小心翼翼?
: : 為什麼我們要把他女友當皇太后一樣唯命是從?
: : 他犧牲我們感受去保護女友的立場,不過是因為我們愛他。
: : 假如我們不愛他,我們什麼都不用在意。
: : 這種立場的父母和家人很可悲。
: : 我不想做這種一面倒的殘忍的事。
: 我以為是這樣,人生,沒有所謂好或不好,只有選擇,和去承擔選擇。
: 每個人有每個人第一位在乎的東西,所以有他們的選擇。
: 所以即使是一樣的場景裡,也會有不同的故事。
: 與其去說可悲或殘忍,他這樣選,所以他該承受,包括你覺得的這些無法諒解。
: 你這樣選,所以也有你的堅持,所以也有你自己的糾結和難處。
: 而我的堅持是沒有人能說怎樣是對的,亦或怎樣是錯的,
: 怎樣的人生對你自己或對大家而言才是好的,或是更好的,最好的。
: 我們常常這樣說,說這樣根本沒必要,說是他自找的。
: 但是沒有人能替別人去活,去過活,去活過。
: 他有他在乎的東西。
: 我想你也有你要捍衛的東西。
: 也許在這個層面上去想,會比較能夠去釋懷。
: 這是我唯一想要說的。
謝謝妳
只要過去的事不會在將來重覆發生,或是產生後遺症,
我不太會對過去的事不釋懷
檢討是為了學會教訓,
純粹去緬懷或抱怨過去沒有意義
以他的情況是,
他會不斷為了保留他的女友而不惜欺騙我們(有些事我沒說,他也不希望我到處講)
甚至設計好一個狀況再要求我們配合。
他視為理所當然。
我看得見的問題是
他的一意孤行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活品質,
當他女友來時我在家時要假裝不在長達數小時已是比較小的例子。
在我看來她已經不愛他了,話也講得很白,他只是備胎。
我不曾干涉他要不要跟女友分手,
在我看來那自有他的姻緣果報,我們勸歸勸他只會聽他想聽的,
但是除非我們不愛他,否則就得配合他的任性。
就因為愛,對他只有義務,沒有權利,而我們不想放棄他,
對於這種沒有限度的包容,我很無奈,但也不至於怨恨。
: : 對我來說,
: : 要在犧牲是唯一選擇或是最佳選擇的情況下,才走犧牲這條路。
: : 通常我不至於自大到認為愛我是此人一生中最好的選擇。
: : 假如今天我所愛的人,
: : 除了我以外哪裡也沒得去,
: : 那我一定會張開雙臂迎接他。
: : 或是說,假如此人會因為沒有我而毀滅,我就不會走。
: : (毀滅指的是陷入困境,而非歇斯底里自殺之類的)
: : 要到這種地步,我才會覺得非要有我不可。
: 對我來說,犧牲只是因為願意。
: 而選擇本身,從來就是一意孤行的。
: 這與非什麼不可,也沒有多大關係。
: 如果有人願意去犧牲,我想我會去相信他。
: 那不是因為自大。
: 這個形容詞,我很抱歉,坦白說,對我而言,
: 我覺得對真正這麼去愛的人而言,很是失禮。
我原意沒有要影射願意去犧牲的人為自大的意思。
我認為因為愛就認定持有"我對你最好""這世上我最愛你""你非要我不可"
"沒有我你活不下去"…等等念頭,都是很自大的。
這是一個對自我的過度膨脹造成的扭曲認知,
用以合理化自己對對方的佔有、掌控的欲望和行為。
但我並不認為每個為對方犧牲的人,都有這種自我為中心的邏輯。
所以並不能說我認為為對方犧牲的人都是自大的。
而犧牲,究竟是基於一時衝動、出於真愛、佔有慾,還是為了對方或自己的幸福,
在時間的琢磨下會有答案。
假如只是一時衝動、一時感性、一時寂寞...
沒有我也會有別人取代
不必搞到兩敗俱傷。
: : 不過
: : 也許是因為我喜歡的人都很優秀,
: : 我始終不曾認為,有一個誰,是沒有我會沒路可走的。
: : 就連我都看得見他們離開之後能怎麼走。
: : 那麼我們都不需要為了堅守這段關係,走到”犧牲”這一步。
: : 應該說,我願意在困難時不離不棄、給予協助,
: : 但是不想佔有-假如佔有會造成我家人的困擾。
: : 以我之前那篇文章裡提到的人,
: : 為什麼不接受他,是為了他好。
: : 他現在總算懂了。
: : 我們兩個人分開的時候,可以各自前程似錦;若要在一起,只會毀滅。
: : 假如當時我意氣用事接受他,後果難以想像。
: : 我太貪心,想要保護的東西太多。
: : 有些東西,用解釋的,徒增困擾。時間過去就看得見理由。
: : 我寧可各自好好活著,一步一步堅強,在必要的時候,有能力拉你一把。
: : 你的助力,除了你的伴侶,還有我。
: : 我始終不認為,一定要這一世相守,才能讓愛情不痛苦地永存。
: : 當你微笑的時候,我也真心感到幸福。
: 我同意你說的:)
: 幸福的方式,其實是有很多種的。
: 包含我們認為的那些。
我也曾經可以為了感情義無反顧,
交的對象都是受到反對的。還不只家人的反對。
因為是自己一意孤行,所以連感情不順時,我都無處可訴,
我認為既是自己的選擇,後果我自負,也沒臉跟人訴苦,只是報喜不報憂。
很多事都是到分手後朋友才知道。
那時候的我跟此時相比,少了很多責任
我也覺得可以為愛情義無反顧的人生非常自由
現在的我 只能說
每個人生的”責任範圍”不同。
所以每個人的”一切”,也不同,影響的程度也可能不同。
當我只是學生的時候,我放棄我的一切去做任何不犯法的事,
也不會影響到任何人的人生。所以我毫無顧忌。
而當時,我也還不願為了父母放棄感情。
我只想做我想做的事,希望他們能讓我自在做自己,不要用父母身份壓我。
現在的我的變化,
不是說我比較懂事,只是我開始負我人生的責任,
對於父母的心情多了一點理解。
而經歷一些事,感受到家人的可貴,於是愛情也不再是我唯一考量的重心。
隨心所欲的自在人生有誰不想要呢?
我也羨慕還可以為了感情不顧一切的人
可以放棄一切追求感情
不用在意辜負他人期望
實在是太幸運了
但是,想歸想
我還是要朝我該走的方向去走,
畢竟每個人的人生藍圖,生來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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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incta::) 那麼,祝福你。 03/09 18:10
→ mester:謝謝:) 03/10 00:48
推 ritasilence:寫得很好,加油喔︿︿ 03/10 04:16
→ mester:樓上的id是新面孔耶,歡迎妳啊:) 也謝謝囉 03/11 00:53
※ 編輯: mester 來自: 61.231.100.26 (07/28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