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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gxm (力量的來源)》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hird-person 看板 #1HXqk1Sg ] : 作者: cigxm (力量的來源) 看板: third-person : 標題: Re: [分享] 這樣的情況算是第三者嗎?? : 時間: Mon May 6 14:19:42 2013 : 我覺得我這個朋友當別人老公的小王 倒不如說兩個人是好哥兒們... : 好到可以上床去的那種親密哥兒們... : 只要沒有破壞別人的家庭 與其說是道德瑕疵 我倒是覺得不至於... : 更談不上所謂的法律責任 講通姦 我是覺得有點超過... : 雖然做的事情跟小三一樣 但畢竟是男生 我想程度應該有所不同... : 不知道我們台灣的社會是否能夠接受這樣的狀況?? : ※ 引述《cigxm (力量的來源)》之銘言: : : 我最要好的朋友 是位男生 應該是個偏男生的雙性戀... : : 他最近認識一位已婚男生的雙性戀 目前交往尚稱頻繁... : : 這位已婚的雙性戀男生 想請我這位朋友能夠偶爾在老婆不在的時候 到他家溫存一下... : : 可憐的老婆 完全不知情 不知道老公背著他 在外交男朋友 而且還帶回家偷情... : : 我是覺得這位已婚雙性戀男生 不知道腦袋在想甚麼?? : : 在外跟男生偷吃就算了 還想外帶直接帶回家?? : : 我這位最要好的朋友目前非常的困惑 想交男朋友 又不想介入別人的家庭... : : 這種情況算是小三嗎?? 能給我朋友一個比較好的建議嗎?? : : 另外 我絕不會承認 我的朋友就是我 謝謝!! 說實話 看到這一篇 我覺得邏輯上根本就是狗屁不通(反正原po不是你朋友,我就直言了) 雖然要舉的是異性戀的案例 但是如果厚著臉皮拿性向當理由來搞欺騙搞劈腿就是雙性戀的老鼠屎。 (註:假如當事人都知情也同意那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管他是劈男的還是女的。 我有個死黨的爸媽在結婚三十週年前夕離婚了 原因就是有小三 那個小三也是說〔我不想破壞人家家庭〕 最後卻逼死黨的爸一定要跟死黨的媽離婚 說是”假離婚” 說是”我沒有要破壞人家家庭,只想跟你在一起” 據說一開始小三振振有詞地說〔台灣就是XXX(死黨的媽),大陸就是我〕 後來還不是逼到台灣來了(十多年後) 被洗腦洗得很徹底的死黨的爸覺得是死黨的媽不肯讓步硬是要拆散這個家 居然完全不認為是小三害的 還跟死黨抱怨說〔人家都已經委屈到這種地步也不要名份了只想來台灣跟我生活〕 (笑死了都為了她跟元配離婚了哪裡委屈?) 那女的聽說來台灣時,還跟死黨的爸說她也不想破壞他的家庭什麼的, 你說這種不是裝模作樣在演戲是什麼, 都讓人家離了婚,也都跟妳結婚了才開始意識到自己破壞人家家庭, 這女的豈不是神經比阿里山神木還粗? 我就算再天滿也沒這麼遲鈍啊!! 所以我認為只有嘴上說說的懺悔不是真的歉疚,死不肯改就不是真的想改, 看看別人怎麼做才算數。 最好笑的就是那小三很怕死黨的爸外頭還有外婆所以查勤查得很緊疑心病很重, 我其實很想叫死黨去問她爸 〔如果外婆委屈全求只想跟你在一起也不要求名份只要她假離婚, 她同不同意啊?〕 〔如果外婆說台北就是她,台南就是外婆,後來外婆要跑來台北,她同不同意啊?〕 小三說那句〔我沒有要破壞別人,只想跟你在一起〕 做小三這個動作就是破壞了,誰管你怎麼想怎麼講, 葉少爺說他不是故意殺人,還說他沒有Makiyo那麼壞, 可是明擺著他就是酒駕殺了人,人家Makiyo的犯行沒他這個無心之過造成的後果嚴重! 謝依涵說她不想殺人,可是事實就是她謀財害命, 而你那朋友真的覺得自己這麼對又何不在報紙記名登報把這些莫名其妙的邏輯都寫出來呢? 跟別人的老公發生關係又不叫小三,那大概只是在買春在嫖或是純砲友? 只想交男朋友,不想破壞人家家庭,那全台灣不至於找不到單身的男人吧 不想破壞就不該讓事情繼續下去,一而再再而三堅持不改就是有意、故意的決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93.65
Lovetech:原原波只是希望當了小三 一樣保全好名聲 結果發現法律似 05/07 01:16
Lovetech:乎對他的好碰友不利 就有點慌了嘛 05/07 01:17
goruckboy:本來就不該碰已經結婚的對象 還想要有好名聲不敢置信 05/07 01:19
chl1234:這個文章真的罵的好!我真的覺得這個當事人邏輯怪又誇張 05/07 01:22
soye:阿姊果然犀利 05/07 07:50
nuko:我覺得小三雖然可惡,但受不了誘惑外遇的人更讓人噁心… 05/07 11:20
一個是背叛,一個是誘拐,若是有心誘拐的小三沒有比較無辜。 事件內情外人無從得知, 有的是男方自己貪心想要兼得, 有的是小三本身鬼頭鬼腦的,技倆一堆裝可憐完全就是使出渾身解數 把男方耍得團團轉。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是男的比較糟, 第二種集團我多少覺得 男方和其元配都算是被”賣淫賣身類型的金光黨兼詐騙集團”給坑了... 推 chl1234: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最慘的是他老婆!可惡的是那個老公 05/07 11:39
chl1234:沒準備好!跟人結什麼婚!兩邊討好!到最後還不是一場空 05/07 11:40
chl1234:真的很惡劣!不管是什麼理由!偷吃就是不對。管他什麼原因 05/07 11:41
cigxm:那如果是固定的砲友呢? 這樣可以嗎?? 05/07 13:10
~~~~~~~~~~~~~~~~~~~~~~ 那你覺得你男友或你老公找砲友帶回來睡可以嗎? 為什麼不想破壞人家家庭還要當砲友 難道你那朋友是不跟那人做會死嗎? 不惜跟別人的老公當砲友,還說不想介入別人家庭,未免也太矯情了吧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請你那位朋友不要再裝模作樣 如果有辦法自甘墮落到這種地步 就請務必全責承擔自己的決定 到時候不要來雙性戀版牽拖全世界的雙性戀都很爛很不專情什麼的 (世上還是有這種敢做不敢擔的怪咖..) 為何要把自己搞得這麼cheap這麼沒格調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明知道對方有老婆還要自願當砲友, 被玩也只是偷雞不著的活該 我有女性友人不聽我勸硬要跟一個有女朋友而且跟她講明自己準備結婚的男人交往 最後不但被玩了兩三年(從我出國到我回來這齣歹戲都沒下片), 連自己遠距離的正牌男友知情後也跑了 後來我那朋友要跟我哭訴我覺得我講了那麼多講不聽 事情走向完全不意外啊 我沒有罵妳就已是極度自制算妳走運了 是要叫我怎麼安慰妳的咎由自取 當小三甚至自願當砲友等於不自愛在先 一個人不自愛只會被別人看得很賤 認為你不值得被珍惜 就算被玩應該也是得不到什麼同情 搞不好連自己朋友背地裡都不認同這種行為 外人更不用講 我該講的也差不多了言盡於此 接下來你朋友想扮演矯情的賤人、無知的笨蛋,或是其他什麼樣的人 我也管不著 人生是他自己的 他要不要自愛不關我的事 反正他要哭訴時我看不見就好
chl1234:你是真不知道還是天真到翻掉,砲友還不是一樣在破壞家庭 05/07 13:46
不是他不懂,其實是我們不懂... 說不定當事人得了”不跟那人做會死”的病 所以不得不為了”治病”找一堆外人聽不懂的理由 有苦衷的啊!!
chl1234:你為了自己好還是去找一段對方是單身的吧 05/07 13:48
chl1234:儘管這個男人多好多難忘!他還是有老婆的! 05/07 13:49
chl1234:至於這個男人?難保不會在偷吃第二個第三個!up to u! 05/07 13:51
第三者先把握當下再說還管你那麼多... 先卡位再講 以時間換取交往空間,以交往空間培養感情... ※ 編輯: mester 來自: 118.168.65.138 (05/07 23:51)
c0s:會外遇的人哪有什麼被別人耍的團團轉的 不要自己外遇還把責任 05/09 06:48
c0s:往外推 小三對元配沒責任的 真正對元配有責任的是劈腿的人 05/09 06:49
我沒有外遇啊~而且我還單身@@ 什麼叫"不要自己外遇還把責任往外推"? 我也沒說過小三對元配有責任啊 小三在台灣法律上叫通姦及妨害家庭, 明明就是違法的事小三若是非做不可, 想要推得一乾二淨置身事外裝沒事也是說不通 不論是背叛者還是通姦者, 成年人敢做不敢當都是滿令人不齒的, 我覺得只怪小三或只怪背叛者都很偏頗, 既然兩人做的事同樣都是違反傳統道德觀念及國家法律, 硬要去分誰比較對或誰錯得較多,在我看來都只是試圖替另一方開脫的說法 共同犯下一件錯事不可能主謀有罪共犯沒錯, 就連教唆沒動手的都有罪了一起做的還有可能推卸責任嗎? 更何況一件事的發生局外人又豈知誰是主謀誰是共犯? 反正都有錯, 不可能說a錯得多b就沒錯, 要論是非,大可以雙方做過的事全攤平講,以免模糊焦點
c0s:買春跟嫖一樣是妨害家庭 可以訴請離婚 05/09 06:50
這個補充讓本系列討論文的原po知道也是滿好的 ※ 編輯: mester 來自: 59.115.113.33 (05/09 18:14)
Lovetech:同性通姦是沒罪 他的確可推得一乾二淨 但太太可訴請離婚 05/09 20:54
c0s:呃 是因為你前面有什麼第二集團... 05/09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