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ristie:推一鍋 08/10 01:43
推 kecon:實用推! 08/10 01:43
推 blue25420:推專業 08/10 01:44
推 henry149:推雪衣~~ 08/10 01:48
→ snowcoat:這群人都不睡覺就是了... 08/10 01:49
※ 編輯: snowcoat 來自: 118.231.123.161 (08/10 02:06)
推 mojingri:推碰--報警 08/10 02:11
推 u21054:專業! 我記得報警好像強制險有部分理賠 08/10 02:45
推 guithawk:是雪衣!! 08/10 05:29
→ guithawk:就算只有受傷也不要碰比較好,除非有急救證照 08/10 05:31
推 howardfang:專業SOP給推 板主這篇置底啦~~~ 08/10 05:42
→ Photobiotic:一般車禍要成立殺人實在有點牽強就是~ 08/10 08:48
推 ilovekr:第五點怪怪的,有人受傷我提告刑事跟調解無關,流程可以是 08/10 09:24
→ ilovekr:提告刑事連帶請求民事賠償,民事開庭前在法院調解 08/10 09:25
→ snowcoat:民事跟刑事本就該分開討論 所以我放在第七點 08/10 09:32
→ snowcoat:調解失敗上法院是民事問題 跟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兩回事.. 08/10 09:32
推 ilovekr:是要分開討論,但處理上是可以選擇可以一起處理 08/10 09:37
推 ujane:印下來隨身帶著(車上放一份) 08/10 09:40
推 Photobiotic:刑帶民的好處是不用裁判費,不要傻傻單獨提民事訴訟。 08/10 09:59
推 ilovekr:樓上+1,我覺得怪的就是這樣XDD,因還要留意以刑逼民的問題 08/10 10:03
→ ilovekr: 另 08/10 10:04
都忘了我是原po,幹嘛傻傻用推文...
為什麼我會分開討論?
因為摔車摔到吵架、和解失敗的大多是一般人
一般人就是送警局--轉調解--吵架--轉法院--判定
除了吵架地方換到法院以外,幾乎不太跟法律有啥牽扯
以刑逼民是一種手段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要件並不多
但有限定時間,條件不單只有半年內提出告訴
還得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達成和解 (不管庭內庭外)
達成和解以後,檢察官會問告訴人[對方]還要不要告
對方願意撤回,就會令書記官列入當庭和解筆錄後
雙方當事人簽名,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2-5條為不起訴結案
實務上
檢方不會給你太多時間,頂多兩三個禮拜
若再無法達成和解,就依法提起公訴移往一審法院
有沒有覺得,小小一個車禍搞到很複雜?
所以手段這種東西就是備而不用
拿來壓老人家跟小屁孩就算了,實務上還得考慮時間成本
我個人還是偏好打打嘴砲,錢拿到手就和解
一知半解的去引用
搞到最後還得到處問大大甚至花錢問律師
上了法院也不見得可以拿到比嘴砲還多的錢...何苦呢
※ 編輯: snowcoat 來自: 118.231.123.161 (08/10 10:26)
推 flamedevil:請問和解內容不與保險有任何牴觸意思是? 08/10 11:29
推 rex852753:若是發生車禍對方自行移動車輛,該如何解決? 08/10 12:06
推 acww:超推推推 08/10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