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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s60115 (92加滿)》之銘言: :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集思廣益 : 剛剛去鴿子局回來 : 剛開始的時候我們說這件事情其實雙方都有責任 : 而對方完全覺得是我弟的錯 : 說什麼我弟騎太快才會撞到他 : 因為他在找車位完全沒看到 : 沒打方向燈是因為剛停下來要找車位 你沒有問他:「然後勒?」 「阿伯,我在跟你說肇事逃逸的事情,你跟我在那邊盧說蝦米停車位! 我管你在拉屎還是找停車位,有沒有肇事逃逸嘛?回答重點就好了!」 雙方有沒有責任!?這個純屬之後肇事責任的歸屬而已,是民事層面的問題 : 有些爭議點想請教大家 : 1: 對方強調他有下來看我弟 : 之後看到路人走過來問他要不要送醫之後 : 就跑掉了 : 請問這樣還算肇事逃逸嘛? 先回答你:算! 看到路人就跑? 阿伯!你是心裡有鬼還是身上有屎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 阿伯有沒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有! 有沒有造成你弟受傷?有! 有沒有跑掉(逃逸)?有! 那你覺得有沒有肇事逃逸? 從專業一點的角度來說: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規定,其中有關於 致人死傷的部分,不問行為人有無過失而致 被害人死傷,如因而故為逃逸,均足成立本 罪!本條規定重在處罰行為人肇事又故意逃 逸之行為。此為實務見解! 所以之後對方八成可能會主張你弟也有過失還是甚麼亂七八糟之類的 但是都是無礙於肇事逃逸之成立! : 2. 呈上 : 對方說他有問我弟要不要停下來看 : 我弟嚇到躺在地上整個人說不出話 : 然後就丟一百塊跑了 : 這樣還算肇事逃逸嘛?? 從立法理由來看:為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 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特增 設本條,關於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處罰規定。 另外,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 十二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有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 告之義務,由此可知,因汽車駕駛人之故意、過失肇事致人傷亡者, 汽車駕駛人本即負有救護義務。 因此,管你丟伍佰還是一千,沒有盡到保證人(阿伯)應盡的作為義務 (叫救護車、及時救護...)讓被害人能夠獲得即時的救護,逕而逃離現 場,自應負起肇事逃逸之責! 丟了一百塊就跑了,這是甚麼情形? 你是叫被害人自己去看醫生嗎?掛號都不只一百了! : 3. 對方說有賠償 (100元) : 其他修車費用和醫藥費說保險公司會理賠 他不會賠一毛錢 : 請問這樣要怎麼跟他算? : 對方一直強調我弟當場沒有怎樣 車也好好的(屁勒前面那塊整個爆了 前剎也爆了) 你們也不用跟他硬碰硬! 通常這個時候阿伯還不知道嚴重性的時候,講話都很大聲! 等到要被移送的時候,就會開始求情了... 只是牽扯到保險公司就很煩了... 車子的狀況,警察到場都有拍照...怎麼也賴不掉啦 : 不過對方整個不覺得他有疏失 : 還嗆說 那個路口沒監視器 他問過管區了brabrabra 先看看你們當初現場筆錄上面有沒有第三人(路人、目擊者)的資料 如果有!不用怕了拉! 沒監視器頂多不能判定肇事責任還有事發過程,跟你有沒有肇事逃逸有甚麼關係 雙方車上一定都會有彼此的殘漆,先不用修!留下來當證據,如果送鑑定用的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92.1
shinjy60031:推 讚! 09/15 10:13
basketballj:元PO乾脆+這位MSN慢慢談比較快 事後說都太慢摟! 09/15 10:51
a951l753vin:m文了 推! 09/15 11:25
jack089452:長知識推 09/15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