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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gino (榕少)》之銘言: : Hello 事情是這樣的 : 有一輛客車 他是靠外側行駛 (直行路是大路) : 但是在一個小路口 他突然右轉巷口 且方向燈開的急 : 以至於後方在右側的機車 與 該輛客車擦撞 : 首先我知道的是 : 1.兩者都沒超速嫌疑 : 2.後方機車車速大於前方轉彎客車 : 3.機車是擦撞到客車一點點之後往前方摔車 : 4.機車傷外殼(約2千元),人也小擦傷 : 其實也不能算機車右側超車,因為機車是在不知前方客車要右轉的情況下擦撞的 : 所以責任歸屬為何?? 原本的關係是轉彎直行 不過呢 如果是以下條件全滿足時 1.機車沒有騎在不該騎的地方(ex.15cm白線外路肩部分) 2.機車沒有做閃避/超車的動作,直直的向前行駛 3.機車撞到汽車A柱以前部位 這種狀況會形成非常典型的猝不及防案例 通常可以索賠到不低的金額 但如果只要有一項條件沒有成立時 就會回到原始的轉彎直行車關係 通常比較有爭議的會是第三點-撞到車肚時狀況 : 另外 事後車主丟五千塊希望不要報警 這樣機車騎士有賺嗎? 只拿到5000,賠死了 -- 以下是很長的簽名檔 如果沒意外這應該是最後一篇協助回覆的車禍分析文了 重複性的內容一寫再寫、一提再提 轉彎直行、幹支道之分、左右方關係、不該騎的地點、不該有的動作等等 當事人慌張無法爬到文沒差 結果推文的那幾個怎感覺都教不會呢 一年前回文時都還有不少當事人會回信 現在連推文都懶 全責、主因、次因、無責、同為 肇事鑑定就只會出現這五種結果 無責的條件非常難達成 結果現在還有人隨便的推文說XXX的錯 甚至連比例都出現了 連鑑定委員們都不敢隨便的給比例 自己跟老師做那麼久了很多狀況都不敢說死 看到推文一堆說的那麼有把握 真不該說是高高手呢,或者不懂在裝懂 反正無妨 賺錢重要 之後頂多推推文就好 要聽不聽也沒差~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85.25 ※ 編輯: ChungSen 來自: 60.249.85.25 (11/01 19:54)
alex55555:A柱是甚麼 11/01 20:12
jric:A/ ̄|B ̄\C 11/01 20:16
jric:車頭 車尾 11/01 20:16
jric:不過最常的就是主次 37吧? 11/01 20:17
jric:不少人上路都並未了解車道規劃,汽車右邊有空間就走 11/01 20:18
jric:不知道這種得出車禍,判定是不是真的有照拿路肩下去判決... 11/01 20:19
ChungSen:比例是法官看心情給的,不是分析;路肩案例有,而且不少 11/01 20:22
jric:不少阿... 新聞真該挑幾條出來報一下,讓騎士知道在正確車道 11/01 20:26
jric:上行駛的重要性 11/01 20:26
musicscoop:一堆人在那以刑逼民,每件都那麼好逼就好了~ 11/01 20:53
ChungSen:拿過失傷害來壓沒錯呀 11/01 21:07
johnny:嘴砲 11/01 21:30
johnny:殷少爺撞死人關一年半而已 法律是多會判 11/01 21:30
d78965:樓上看一下過失致死的法定刑如何?兩年以下喔 11/01 23:59
kanes:真正專業的推~ 11/02 09:35
snowcoat:所以我都懶得回了 XDDD 11/02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