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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ndtoss (區區無賴,賤名不足掛齒)》之銘言: : → FairyBomb:這樣改對於以後上人行道比較有問題,正常道路還好 12/21 01:19 : → FairyBomb:自從看過好幾次為了搶班馬線牽車的人後對這種牽車的方式 12/21 01:20 : → FairyBomb:其實也沒多少好感 12/21 01:20 : → FairyBomb:感覺也只是變相闖紅燈而已,當然理論上是綠燈過班馬線啦 12/21 01:21 : 推 david510002:等個紅燈很難?不要把牽車過馬路當作理所當然好嗎? 12/21 01:53 : 推 Kusovss:智障官員 12/21 03:21 : → ck940560:直接說我車子熄火在推發好了..... 12/21 04:50 : → ujane:積非成是...... 病了 12/21 05:25 不懂等個紅燈很難的點在哪? 路上要經過那麼多紅綠燈,有差那一個? 重點是有需要牽車過馬路的行為沒理由被禁止。 熄火拔鑰匙了危險性在哪? 怕車子熄火暴衝? 還是因為物品太大件? 有時間抓這個怎不抓路上臨停的更危險啊。 上次文化路那個肇事的還得算那臨停一筆 不過新聞大概都模糊化了。 駕駛臨停外加臨時開門怎也不罰。 這個危險程度都遠大於 牽機車過馬路。 而且案例是層出不窮,倒是還沒特別看到牽車過斑馬線撞傷行人。 如果純粹是車的問題,那腳踏車怎不管制一下,如果是重量問題,那大型推車也應該管制 這很明顯的,交通部的決策就是盡可能要機車族邊緣化,很明顯的機車族>汽車族。 但是路權 機車族<<<汽車族。 機車形同慢車,慢車腳踏車可過斑馬線,機車還不行。 那換個角度來說, 就不要牽踏過斑馬線好了。 或者就請熟的車行開個故障好了。 如果真的故障還要再額外去銷單那不是很搞笑。 變相闖紅燈理論在哪? 所以車壞了就不是闖紅燈,車沒壞就闖紅燈? 一個規則兩套標準。這種條例難怪不敢 公告正式條例,只敢口頭宣告。更重要的是百姓普遍不知道。 闖紅燈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舉動,在對方可能高速行駛交通工具下的道路穿越。 試問,斑馬線上牽車是怎個高速行駛? 所以牽車用跑的時速 40 ? 即便駕駛是想抱著省時間的心態,但行為上不構成對行人造成危險就不該裁罰。 還有省時間也哪裡錯了? 時間 = 金錢,看到省時間就高潮好像省時間 = 違規。 省時間只要合情合理合法不影響交通安全哪裡有問題? 比起牽車過斑馬線我倒覺得一堆夜市口有很多人直接騎車進來鑽來鑽去更恐怖。 還有人直接轎車塞進來,阿就全都是人還可以塞輛轎車進來不知道在想什麼。 其實這結論很簡單,都可以規劃機車走水溝蓋的交通部了,哪天機車族全部不能進入 台北市區或是過橋收費也不意外。 另外,像是果菜市場段的斑馬線,警察伯伯也是勸導牽車過斑馬線可以。 但騎車過去他會給你一張紅單。 一個國家的制度搞成這副德行,交通部您真行。 -- 開往 玉里 經由 台東 普快 一日鐵道迷, 05:48 3 月台 終身鐵道迷。 本列車沿途停靠:山里,鹿野,下班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32.180
arm370x:機器腳踏車 機器不會動怎麼行駛可以請交通部解釋一下嗎 12/21 15:18
F5:會用牽車的 就是省紅燈+待轉 = 兩紅綠燈時間 12/21 15:24
boafans:其實說精準一點 是3個紅綠燈 現1+待轉2 > . < 12/21 15:34
boafans:我指的是路口迴轉 要等ㄇ字型三個紅綠燈(抱歉只能用ㄇ表達 12/21 15:35
aidao: 12/21 16:09
aalittle:時間看運氣,運氣好過去待轉1剛好變燈,只要等待轉2,運氣不 12/21 18:35
aalittle:好就如同3樓說的,連第一個路口剛好剛紅燈,最多要等到3個 12/21 18:36
toulu:推這篇 12/22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