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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iryBomb (空想炸彈)》之銘言: : 今天從烏來泡完湯要回家,在路上看到了三台重機加一台勁戰 : 的組合,牌子總共兩紅一黃一白,然後在快車道內鑽車縫外, : 停車時也卡在機車停車格裡。 : 重機騎士整身裝備每人一頂阿賴秀一加行車紀錄器,看起來也 : 很有觀念,怎麼一騎上路就失控把自己當白牌車在騎了? : 唯一比較好的大概是鑽來鑽去時還會打方向燈吧..。 : 我知道這種人不限車種,但今天連機車裡面的頂端族群,表現 : 都這樣了,也難怪別人有一大堆理由可以打死都不開放路權。 : 會想抱怨只是因為今天看到時,後面速限一直問我問題,像是 : 重機可以這樣騎喔? : 前陣子不是說開放上國道?這樣感覺好危險喔。 : 重機不是很貴嗎?怎麼跟台客騎法差不多? : 我覺得速限的看法大概就跟一般民眾的看法差不多吧,畢竟她 : 只是一個不會騎車整天給人載或搭大眾交通工具的小小上班族 : ,對機車也沒啥研究,所以應該也不會有啥特別仇視機車族的 : 觀念就是了。 類似議題回到爛了 但在這裡我還是要強調一個問題,而且是很形式上的邏輯問題。 --違規與否,跟應否開放(歸還)路權,完全是兩碼子事。 我們舉一個近一點的例子,就講大重開放行駛高架道路這回事好了 難道是因為那一陣子「全部」的大重機車都好棒好乖沒有違規,所以才開放的嗎? 這問題我想不需要我講出答案。 真正是為了安全著想的話,我們應該思考的是配套措施---如何才能更安全 例如,機車在國道上會遇到的可能風險有哪些?要如何避免? 絕對不是說:唉唷,(我覺得)他們好危險,怎麼可以開放呢? 用括號起來代表這些東西常常只存在於想像中。 當然,這一切都是在我們的政府真的是出於「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之下。 本來,一件事情「要不要做」,會有很多考量沒錯 今天如果政府決定要搞歧視,只要理由說的通,其實也很難達到違憲的程度 (因為這牽涉的基本權是一般行為自由....再講下去太法律了) 但是問題就出在這個理由 好吧,如果你要用這個想像中的危險(違規與否)當作開放的要件 那麼反過來,這個論點非常容易攻擊的。 --我們乾脆在超速嚴重的路段,實施封路吧? 或者我試著攻擊一下汽車,違規嚴重的要不要禁止上國道呢? 這時候你大概要說:汽車違規(或事故)也比機車來的安全許多阿! 對阿我無法反駁你,機車的本質的確就是危險, 那這個時候你該想的是「如何不騎機車」,還是「如何讓機車更安全」呢? 你用「機車違規危險,所以不能上國道」的思維,顯然就不是後者了。 如果大家都這樣想,那麼火車、飛機、太空梭根本不可能存在了 這些東西如果出事,結果不用我多說。 這時候大概差不多要拿出「肇事比率」的說詞了 這也滿好攻擊的, 很多人在開放快速公路之前,不也說會血流成河? 試問,在快速公路上,大重到底有沒有大家說的那麼會出事呢? 我敢打包票一定很少,因為在現在妖魔化二輪的趨勢,只要有,媒體一定大肆報導。 希望大家都守規矩,獲得好的社會觀感,這出發點是好的 ↑在媒體推波助瀾下,事實上根本不可能 但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記, 「違規與否」 跟 「應否開放」 完全是兩‧個‧問‧題 這些都不說好了,母法早就已經通過大重行駛國道了 現在是卡在交通部違法的不制定法規命令造成母法無法實行的問題... 所以你要講法律? 抱歉,立法者對於這個已經有了基本價值決定---大重就是可以上國道。 -- || | | | ψ || | | | || | | | 騎士: ██ || | | | 我以前和你一樣是個好公民, || 車 | ||| 直到我跨上了我的車。 || | | | This is TAIPE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131.249
jshuang:我覺得這是正解. 該給的就是該給. 01/17 00:03
cz:沒錯 但大家還是緊守自己應該遵守的交通規則吧 01/17 00:04
jshuang:違規多寡跟形式, 是另一個問題 01/17 00:04
d78965:沒錯,就算酒駕再嚴重,我們也不會立法禁止賣酒 01/17 00:05
d78965:目的跟手段之間必須要有更緊密的關連,而且要有效。 01/17 00:06
ChungSen:上面這賣酒的例子不錯 01/17 00:06
FairyBomb:其實我講的跟這沒啥太大關係就是了 01/17 00:06
FairyBomb:違規跟開放本來就是兩回事,但實際上會不會因為違規造成 01/17 00:07
d78965:我看到的就是用違規來推應不應該開放阿...我誤會了嗎?_? 01/17 00:07
FairyBomb:別人觀感不好,我想這也是前陣子一堆人不讓重機上國道的 01/17 00:08
FairyBomb:原因,現實生活中我認識的真沒平常沒事就在仇視機車的.. 01/17 00:08
dreamless:我就認識一個... 我老爸 01/17 00:09
Sunal:邏輯不錯 01/17 00:09
ChungSen:「現實生活」比你我想像的還要大很多很多很多... 01/17 00:09
FairyBomb:所以說我認識的囉,平常在台北其實我也滿常騎在車道上的 01/17 00:10
FairyBomb:被逼就讓對方先過吧.. 01/17 00:10
westley:應該立法嚴懲 而不是予以禁止 本當如此 01/17 00:10
fzerr:有沒有人可以藉由司法來提告交通部違法呢? 01/17 00:12
mimihalo:重機在快速道路上的A1事故 到目前為止:1件 01/17 00:14
d78965:很難,立法行政請求權目前還沒有案子,而且訴權是個問題 01/17 00:14
d78965:打反...是行政立法請求權 01/17 00:14
missin:推 立法嚴懲違規 而不是全面禁止 01/17 00:55
chris780509:中肯推 01/17 01:03
crazy2002:一堆汽車自己先不守法然後再來逼機車(不論大小) 01/18 02:52
crazy2002:然後再來說機車的問題,這很奇怪耶 01/18 02:52
favre:汽車違規-->有民生需求 重機上路-->TMD該死 01/18 14:33
favre:在這鬼島 我想汽車撞死人也是民生需求的一部份吧 01/18 14:33
crazy2002:昨天遇到一個開車的跟我並行然後用側面撞我 01/18 19:59
crazy2002:還說:"弄吼哩系" 真的太誇張了 01/18 19:59
johnnycgi:樓上@@ 有記錄下來嗎? 01/1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