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koko0707 (卡登)
看板biker
標題[問題] 機車車禍請益
時間Thu Jan 17 12:20:31 2013
兩車都在雙線道馬路右線道 兩車在同一線道
前方汽車突然減速 我因為要閃車 所以未打方向燈 緊急往右偏(一個機車身寬度 未越線)
後方也車速過快煞車不及撞上我屁股正後方
警察記錄的圖是畫同線道 我車往右偏 但沒明確記錄是撞我車屁股
雙方氣氛融洽 也都自承有疏失 他有受傷 我沒受傷
這種情況 通常是誰的責任比較大? 怎樣分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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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98.198
推 chitai7101:基本上後撞前都是後的問題 你沒越線就還保有路權 不會 01/17 12:34
→ chitai7101:因為這個右偏而多幾分責任 01/17 12:34
→ chitai7101:但因為他有受傷 就我論的話賠償大概2:8~3:7 01/17 12:36
推 westley:同上 你沒越線 路權問題不大 多事後車沒保持距離 01/17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