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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2013.01.22 03:37 am 新北市議會昨天完成「新北市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草案二讀,違停拖吊費依 北縣府時期採88折,例如機車拖吊費從200元降為175元、小型汽車從1000元降為880元。 另機車保管費從每天100元降為50元;違規車輛保管未滿3小時免保管費,3小時至12小時 按半天計費。 因三讀只能文字修正,市議會昨天通過二讀,自治條例內容已底定。 交通局長趙紹廉舉例,過去民眾車輛遭拖吊並在3小時內領車,小型車須繳1000元拖吊費 、200元保管費,如今只要880元,降幅約28.3%;機車拖吊費從300元降為175元,降幅約 41.6%。新北市拖吊費低於台北市、高雄市及台南市,但高於台中市、桃園縣。 新北市府去年9月因應「台北縣處理妨害交通自治條例」將屆期失效,提擬「新北市移置 保管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草案,調降拖吊費88折;保管費從「不滿1日按1日計算」, 改採「未滿1小時免收保管費」。 不過因新北市自治條例草案未及時立法,市府去年12月25日依草案內容另通過「新北市移 置保管妨害交通管理辦法」,將拖吊費、保管費視同「規費」收取。 市議會昨天原為市府有無依議會決議「廢止」相關辦法而爭吵不休,市議員張宏陸、張瑞 山、林秀惠等人主張先審自治條例,「再拖下去對不起全體市民」,議程才順利進行。 原本主張拖吊費應採「里程計費」的市議員金介壽不在場,草案順利二讀,除了拖吊費調 降為北縣時期的88折,另將腳踏車、機車的保管費,分別從50、100元,再降為20、50元 ,未滿1小時免收保管費也改為3小時。 另增訂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收取拖吊費及保管費。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652542.shtml#ixzz2IimBeAMz -- 大小姑是《不孝女》 想凹媳婦幫她孝順?真XX! 媳婦孝順娘家的時間 被瓜分在婆家??? 婆家為何〈凹媳婦〉在婆家過除夕? 缺人嗎? 缺人的話 不會自己〈生個女兒〉來用嗎? 公婆不花20~30年生養〈孝女〉 才在和岳父母〈搶女兒〉孝順???--> 真是XX!!! 〈男女平權〉的婚姻: 免提親/免聘金/免餅錢/免嫁妝/免所有傳統〈重男輕女〉禮俗。 除夕夜+所有節日,男女各自回家,孝順自己父母。 女人婚後,並〈沒靠夫家養〉喔!!! 因為我沒讓男方凹一毛 所以 我們娘家也不會去凹男方一毛! ^^ (布裘戀並沒互凹喔!!!) -- ※ 編輯: sony577 來自: 1.161.74.174 (01/23 00:10)
cz:為了民怨調降這個? 不就是鼓勵大家別怕被拖吊盡量亂停? 01/23 00:12
charlie0601:機車拖吊費開頭說原先200 中間又說300 到底是多少= = 01/23 00:17
yrt3168:警察看到也不開單 有差嗎? 01/23 00:17
derder5566:最好是有人敢拖大型重機 01/23 03:28
alexalexder:嗨,教母! 01/23 09:09
yabihahaha:我比較好奇保管費的收費模式 01/23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