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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法律效力我不是法律體系的沒有很清楚 不過就我之前出車禍的經驗 這個和解書少了一個很重要的東西 之後無論任何情形,乙方及任何人不得在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 並不得再有其他追訴及異議等情事 我當時的是這樣寫 這個寫法對甲方會比較有利,因為甲方能提出異議,所以還是建議寫雙方會比較好 這個的重點在訴訟的問題 當時有上網查例子,有些就是這條沒寫後來被亂的 所以這條記得要附在最後 其他的,你們有談什麼賠償什麼,多少錢,什麼東西,都可以寫上去,A4很大寫滿沒差 我這張當時是和保險業務員要他幫我用的 如果原po的保險也是有專人再用的也可以問他,保險卡上應該有0800可以打去詢問 還有一個重點,和解書要一式幾份的問題 一般當然兩個人個留一份,建議找見證人,有老師找老師,沒老師找鄉長民代 真的沒有,雙方各找個朋友出來,反正多個見證人也不會怎樣 不過見證人也要蓋章,不確定對方肯不肯就是了 ※ 引述《Heinns (:))》之銘言: : 這件事發生在我女友的弟弟(24歲)身上 : 下面稍微簡述一下當時發生的肇事狀況 : 事件處理過程皆由弟弟和司機兩人自行處理 : 我和女友因無法陪同而只有掏心掏肺, 費盡唇舌告知他該如何處理與談判 : 但這個弟弟.....唉!我不想在這浪費版面指責他的愚蠢, 所以省略! : 甲方: 計程車司機(以下簡稱司機) : 乙方: 女友的弟弟(以下簡稱弟弟) : 司機以靜止狀態停在紅綠燈前等待左轉之綠燈亮起 : 結果弟弟從後方以時速50-60Km/h 撞上司機的後車廂和後保桿 : 導致計程車後車廂凹了一角, 保桿大片掉漆 : 事發時有叫警察也有到警局做筆錄 : 司機要求賠償修車費NTD$14000來和解 : 今天弟弟和司機到修車廠簽和解書 : 但當這個弟弟把和解書拿回來的時候, 我傻眼了 : 居然是半張A4紙, 上頭用藍色原子筆寫著: : ┌───────────────────────────────┐ : │"茲收到蔡XX(弟弟的名字)先生, 車禍後賠償金新台幣壹萬肆千元整, │ : │ 為避免日後發生糾紛特例此據. │ : │ ╔═╗ │ : │ 立據人: 鄭XX(司機名) ║印║ │ : │ ╚═╝ │ : │ │ : │ 中華民國102年3月23日立 │ : └───────────────────────────────┘ : 這叫和解書!!?? 上面只有司機一個人的簽名 : 沒有弟弟的簽名, 沒有第三見證人的簽名 : 也沒有一式三聯, 讓甲乙方及見證人各自持有一聯 : 因為我擔心司機日後賴皮不認帳, 繼續來坑這個蠢蛋的錢 : 所以我想在這裡請教有經驗的鄉民們 : “這樣的和解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 非常感謝各位看完這篇文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9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