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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east252525 (beastoooooo)》之銘言: : 有個問題想問一下 : 前幾天出車禍 我是機車(直行車) 對方是汽車(轉彎車) : 我有受傷 : 那先假設責任歸屬是3:7 (我錯三他錯七) : 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 : 而最近開始要修車 我打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我把車拍照就可以開始修了 : 現在有三個問題: : 1.如果我把車修一修 到時去調解的話 他如果不承認我修車的部分 : 不要算在估價單裡面 只承認他覺得有受傷而該換的 請問會這樣嗎? : (我有打電話問過第二次 而他跟我說估價單跟照片拿去就都會賠) 看保險公司理賠人員怎麼想 賠償本來就是雙方認定協調的事 我是習慣講這些正經事的時候當面講,理賠人員也到場再說 理賠人員自己拍照,有事當面講好,雙方確認再說 不過實務上,小金額的東西保險公司也懶得跟你計較 估價單開好蓋章傳過去,別太誇張都還好 : 2.責任歸屬是3:7 這樣假如我修車修兩萬好了 : 這樣是20000x0.7=14000 : 這樣他們就只會賠我14000 我自己要貼6000修車嗎? : 還是有辦法讓他們全賠? : 因為6000對我也不是小數目這樣 你錯了,要連對方的也算進去 假設你修車兩萬、對方修車五千,你們總金額是25k 他負擔七成 = 17500,你要負擔7500 賠償比例跟責任歸屬直接相關 要人家全賠就要判定你全對,有技術上的困難 當然,以上是單純說財損 告上去以後還有協商空間,例如人損啥鬼精神損失的都可以列 看雙方喊價,最後看判定 但我個人覺得見好就收就是了... : 3.對方會要求我賠他修理汽車的那三成嗎? : 再麻煩大家幫我回答一下 謝謝! 理論上要賠 實務上如果你態度好 + 人家心情好就沒事 車禍通常是雙方的事 見好就收,別得理不饒人 ※ 編輯: snowcoat 來自: 211.75.67.205 (05/17 11:02)
skyhome:人沒受傷 雙方態度好 都好橋 05/17 11:29
skyhome:記得之後保個第三人 事情可以更簡單... 05/17 11:29
jackyc38x:受傷的是原波,所以對方態度好就好橋,不然只好告傷害再 05/17 14:24
jackyc38x:來慢慢橋了 05/17 14:25
snowcoat:受傷不見得是最大 要看撞到的是啥車... 05/17 14:25
jackyc38x:什麼車會例外呢?腳踏車嗎?是因為沒車牌還是其它原因呀 05/17 19:49
jackyc38x:還請大大分享一下 05/17 19:49
snowcoat:不要只看比例 要看對方車修起來多貴...(遠目) 05/17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