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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頭過身就過」死者子控不公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10/35075009/ 稱超車釀禍 法官:沒換車道無過失 2013年06月10日 廖琦維駕車行經內線車道時,先與右方機車騎士陳鐘榮並行(上圖),不久,陳擦撞汽車 右側摔車(下圖)死亡。翻攝畫面 【張欽╱台北報導】男子廖琦維前年九月間駕車行經北市延平北路內線車道時,與右方的 同向機車擦撞,導致六十七歲騎士陳鐘榮摔車死亡,家屬怒告廖男過失致死,但法院認為 ,廖男的車頭已超越機車,且撞擊時間僅一秒,廖男根本無法預見右後方會發生擦撞,認 定廖男沒過失而判無罪確定,引發死者家屬不滿。 死者家屬質疑vs.法院判無罪理由 難見右後方擦撞 死者長子陳傳宗不滿表示:「機車原在汽車右前方,對方不可能沒看到,是汽車超車沒減 速,沒保持安全距離釀禍。」被告廖琦維的律師陳鄭權則說,廖男依路權行駛,車頭已超 越機車,是騎士偏向擦撞釀禍。 對於擦撞車禍事故責任釐清,一般民眾認知只要「頭過身就過」就沒事,即車頭過了對方 就沒過失,其實不然,新北市交通大隊交通事故處理組許姓組長表示,其實是要確認哪一 輛車偏向,變換車道的車輛通常會因未禮讓直行車被認定有過失。 廖琦維(三十八歲)被控在前年九月十一日開車載家人,行經北市延平北路五段三百零五 號時,為了超越同向並行的機車,未保持車前及兩側安全距離,致騎士陳鐘榮摔車倒地、 顱內出血,醫治至隔年二月底死亡,檢方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廖男。 廖琦維否認犯行,聲稱行駛在內側車道,車禍發生時,前後都沒車,聽到右側撞擊聲才知 發生擦撞,一直都保持安全距離,是對方突然偏左,擦撞右側車身釀禍。一審法院根據事 故鑑定結果,認定機車偏向後擦撞汽車右側,而撞擊時間僅一秒,廖男根本無法預見右後 方會發生擦撞,且廖男並未變換車道,沒有過失,因此判他無罪。 檢方不服提上訴,指事故發生前,陳翁在廖男汽車右前方,廖男可以清楚看到陳翁,並無 視線死角,且陳翁始終直行,並沒有突然變換車道,是廖男要超車沒注意車前及兩側狀況 ,也未保持安全距離。 二審判無罪確定 不過二審認為,廖男的車頭已超越機車,認定廖男沒過失而判無罪確定。 ============================ 以下為個人意見 請參閱該格影像 http://ppt.cc/bBJI http://i.imgur.com/7g5Fr8o.png 機車於碰撞前是慢慢朝內側移動的 機車與汽車原本是並行於雙車道 但機車因故朝內側車道移動,導致內側汽車反應不及擦撞 因為以兩台車剛出現在影像的那幾格來看,兩台都是朝向內側移動的 所以看起來可能是汽車為了閃避猝然切換車道的機車 結果仍然閃避不及+機車仍然繼續向內側移動,導致這場擦撞 看這一格就能證明,大約在0:25秒處 機車是整個剛好壓在分道線正中央的 所以依此可以推斷機車是從外側車道切入內側車道 -- 老人 女人\\\\ 老女人 ◤◤◥ zzz \\ ?′‵3 = = ○︵○!! \●/ \●/ \●/ ˙ ◣*\ ◢ ◢▄▄◢▄▄ ◢▄▄▄▄ <\ <\ <\ ▃▃ ▃▃ ψxyzdrag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85.204
oz0923:如果汽車按一下喇叭說不定可以避免車禍! 06/10 16:55
oz0923:不過那裡真的很多機車會無預警亂飄! 06/10 16:56
Yaiba:不過有時候喇叭會 1.嚇到人 2.不爽到人 然後..... 06/10 17:23
Yaiba:前幾天不是才一個 機車亂飄+按喇叭+不爽 三合一的影片嗎XD 06/10 17:24
bmw530li:是被硬擠的吧..都是騎直的阿 06/10 17:33
bmw530li:未保持安全車距吧........ 06/10 17:33
bmw530li:頭過身就過,那公車聯結車咧......好笑= = 06/10 17:34
westley:難得有正義判決 這種人死一個算一個 06/10 17:38
applekiwi:為什麼機車要一直靠過去? 而且根本太靠近了 06/10 17:42
applekiwi:我騎機車會短按兩下 真的可以避免車禍 06/10 17:43
applekiwi:不要長按那種 基本上不會讓人不爽 06/10 17:44
ujp011604:基本上死者為大 你認為判決是對的也不需要這樣講 06/10 17:49
kslxd:每次都死者為大 那以後都不用上路了 06/10 17:56
ujp011604:我只是說留點口德 沒說判決不對 06/10 17:58
boafans:死者為大 R.I.P 但判決合理 偏移車道且擦撞點在中後... 06/10 18:01
blackhippo:按一下喇叭嚇到摔車反而算你的... 06/10 18:17
parislove3:尊重死者≠死者為大 搞清楚後面這句的意思... 06/10 18:36
parislove3:"逝者安息"才是好的用法 06/10 18:37
yourfuntime: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手有問題 我都按不出短音...... 06/10 19:03
yourfuntime:每次按都怕被人以為是挑釁qq 06/10 19:03
bmw530li:沒人覺得他是騎直的嗎...洞太小汽車硬鑽 06/10 19:40
jric:http://youtu.be/_wPAWxHmIrE?t=1m21s 阿伯二號說不夠靠邊啦! 06/10 19:41
FairyBomb:短喇叭就點一下就好,不要壓住 06/10 19:42
jric:痾...... 不只被採訪阿伯, 連記者都要誤導? 06/10 19:43
bmw530li:仔細看了一下,偏兩個輪胎= = 06/10 19:45
fix927:汽車駕駛沒求償就不錯了 衰 06/10 19:49
smallz:"汽車超車沒減速"<--家屬是腦X嗎?減速怎麼超車?? 06/10 19:56
jric:有沒有右側車道三台的八卦?? http://i.imgur.com/9fEYTTn.jpg 06/10 19:57
jric:http://i.imgur.com/6azbLYB.png 06/10 19:57
jric:http://i.imgur.com/NdxCPQi.jpg 06/10 19:58
jric:左側車流明顯不同,但右側車道違停卻都是那三台車... 06/10 19:58
ljmk1246:誰跟你保持安全距離 旁邊車道保持個屁 被擋是不會剎車嗎 06/10 20:11
ljmk1246:一定要閉著眼睛換車道都不看照後鏡? 06/10 20:11
ljmk1246:這檢察官的水準也頗高 06/10 20:11
jric:汽車應該會因「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佔有肇事比例吧? 06/10 20:27
jric:看的到前方飄移不定,卻連鳴喇叭提醒都沒有就想強硬超車? 06/10 20:28
jric:看的到他緩緩飄過來, 就要想到他可能會飄到自己車道不是? 06/10 20:29
SSSONIC:喇叭按了 機車被嚇到跌倒 科科 3寶 06/10 20:33
sleepgod0602:死者為大笑死人..今天隔壁也是兩輪搞不好就害死人了 06/10 21:11
sleepgod0602:尊重是留給懂得尊重別人的人 06/10 21:11
mintsangyang:路上真的不少人是像影片中騎士的騎法,騎在馬路正中間 06/10 21:12
afflect: 阿不就幾天前那個TOYOTA逼內車道的機車幾乎依樣XD 06/10 21:18
afflect:證明了TOYOTA車主把機車訓一頓是正確的 ~ 06/10 21:18
afflect:看吧 今天就一個糟老頭騎靠中間 去撞汽車害人.. 06/10 21:19
good824:死者為大也要看狀況 06/10 21:20
tttttttiger:三寶喔~怪不得人,RIP吧 06/10 21:26
afflect:怎麼YOTOTA機車護航族來說說看吧~~~ 樓下請說 06/10 21:27
s123188s:警察也不去取締趕車,也要抓來打屁股。 06/10 21:30
bmw530li:奇怪,老頭是偏了兩個輪胎寬,阿車子擠那種一敗的 06/10 21:30
bmw530li:完全都沒錯喔? 真的好笑 06/10 21:30
bmw530li:就算他沒偏好了,也只差一點點,被人家超近刷卡爽嗎? 06/10 21:31
jric:無預警刷卡, 應該多少也會有風壓... 或是被嚇到 06/10 21:34
gtmmy:叫那個判決的法官自己騎這樣看看 06/10 22:27
TurTao:這就是絕對路權啊,機車很明顯是被認定成"切換車道" 06/10 22:37
arm370x:判決正義 06/10 22:40
god70541:死者為大是什麼東西? 06/10 22:51
jric:http://i.imgur.com/GTPc7kq.jpg 華視HD,給你更清晰(違停車牌 06/10 23:12
sleepgod0602:不看後照鏡就撇不是去害人就是去找死..還好老天有眼 06/10 23:34
sleepgod0602:沒有讓四輪為了閃他跑去對向害到更多人 06/10 23:35
sleepgod0602:閃障礙物本來就該確認有空間才去閃..想切就切 06/10 23:38
sleepgod0602:當馬路都自己的? 06/10 23:38
schumi3019:X的咧,新聞最後還說"能不能行駛內車道還是個爭議點" 06/10 23:46
schumi3019:外車道全部被汽車佔住了,叫機車去死喔,操 06/10 23:46
TurTao:就算能行駛也不能亂切阿....汽車閃違停幹倒內側機車算誰錯? 06/10 23:47
bmw530li:但說實在他也是慢慢的一直內偏,又不是忽然偏 06/10 23:59
bmw530li:汽車去賭這一把就不對了.. 06/10 23:59
jric:現在爭議點是, 監視器未拍到的更之前, 機車還在汽車前面時 06/11 00:19
jric:到底離內側車道多遠... 而無法判斷時, 我覺得這個判決其實也 06/11 00:20
jric:算合理了... 06/11 00:20
jric:只是「頭過身就過」這個詞時袃不該出現,不知是記者加註? 06/11 00:21
jric:或是誰被訪問時提出的, 或是判決書內容直接寫明...? 06/11 00:21
stabber111:汽車是對的 06/11 10:14
cuteneo:外側車道那個是直接停在車道上嗎?! 太扯了吧=_= 06/11 10:22
tttttttiger:怎麼會是無預警刷卡?你後照鏡是裝飾品? 06/11 10:46
tttttttiger:不過我覺得違停應該要負部分責任...y 06/11 10:47
minda:延平北的違停下班時間太多了 能行駛的路大概就一線道 06/11 11:30
cuteneo:被拍到那幾個可以開罰吧,最好罰重一點,真誇張 06/11 11:31
mycity:看照片是葫蘆堵 那真是不意外 一堆車違規臨時停車 06/11 12:25
sdiaa:違停直接停在車道上怎麼會扯 你第一天來台灣嗎 XD 06/11 13:13
cuteneo:我知道違停很常見阿..但是那幾台太誇張了吧,並排停,還連三 06/11 13:16
BillHuang:新聞訪問民眾為什麼還要扯 "機車應該靠邊騎"? 06/11 15:37
ger1871:違停有一個做了後面就有很大機會跟著停= = 兩道變一道常有 06/11 16:25
Clarkliu:連直行七秒都不行...... 只能給箭頭 06/11 19:23
sheng320:每天都騎這條路!! 這條路早就該全面劃紅線了~ 06/11 20:29
jric:跟紅線無關, 車道就是不能停車... 06/11 20:30
crazy2002:推樓上 一堆喜歡占用車道,可悲的是很多警察還認為沒有 06/11 20:31
crazy2002:紅線就不能開單舉發,是個奇怪現象 06/11 20:31
BillHuang:連紅線都要車上無人三分鐘才罰 06/12 02:56
tasoth:噓死者為大 06/12 14:55
trioneivo:死者為大是什麼廢話... 06/12 20:51
stephen23032:還好吧 錯就錯 也不用說的這麼難聽而已 何必呢 06/14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