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ik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today-so10.htm 摔車變情侶 分手她獲賠209萬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因車禍而戀愛,因分手而提告!蔡姓男子用機車載陳姓大二女 生回家,因蔡男闖紅燈發生車禍,造成以舞蹈為志業的陳女摔傷,陳女對蔡男提出傷害告 訴。治療期間2人墜入愛河,陳女撤告,但2人事後分手,陳女提民事求償,高等法院昨判 決蔡男應賠償209萬多元;仍可上訴。 97年10月間陳女找蔡男騎車載她返家,蔡男行經北市松山區某路口時,因闖紅燈和另部摩 托車碰撞,致陳女彈飛摔傷,造成左膝後十字韌帶斷裂等多處傷害。 陳女開刀並住院1個月出院,但左踝關節已攣縮僵硬、且左膝關節喪失正常活動範圍達2分 之1以上,而有「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二大關節遺存顯著運動失能」因此休學,以後也 無法從事舞蹈工作,控告蔡男過失傷害罪,並提出民事求償396萬元。 但蔡男悉心照顧陳女後,兩人成為戀人,陳女也在部落格寫下心情:「今天這事情誰也不 願意它發生」、「沒有這些賠償金,若擁有一生幸福,我願意,即使你質疑我就這麼肯定 他不會離我而去…」等文章。 2人交往不久後分手,陳女先前已撤回對蔡某的刑事告訴,但仍對蔡求償396萬。 台北地院認為,蔡某應負車禍主要過失責任7成,另部機車車主僅3成,也認定陳女同車卻 未提醒蔡男,也「與有過失」,加上陳女也與另部機車車主以23萬元和解,僅判蔡男應賠 償陳女61萬多元,陳女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合議庭昨判決,蔡男應再賠償陳女148萬多元,共209萬多元。記者昨連絡不上陳女, 無法得知其復元狀況、是否會上訴或其近況。 -- 人只要有了孩子,想的都是虛胖的未來,孩子明明並不那麼需要你,男孩子長到十 幾二十,滿腦子精蟲,女孩子則每一吋肌膚都在保養打扮中。 你開始厭惡油水汪汪的眼睛,動情的嗓音,顫抖的嘴唇,香水太香,費洛蒙比灰塵 可怕,危機四伏,超短迷你裙下少女白豔又纖細的腿,你從不知那有多煽情,或者少 男的眼鏡後那雙充滿肉慾的眼睛,這世界太色情了,讓人躲無可躲。 周芬伶,〈蘭花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138.20
TheAvenGer:這婊子 08/02 12:19
nrezw:吃人夠夠 08/02 12:26
philip4209:以後車上要準備好一疊切結書= = 08/02 12:28
justlaver:無奇不有 08/02 12:36
oz0923:樓上都很過份!明明是車主闖紅燈造成!當然要負責! 08/02 12:39
snowcoat:在一起的時候就忘了事業撤告 分手就告回來 08/02 13:06
snowcoat:真是相當nice呢 正義跟良善都回來了~ 08/02 13:07
Yaiba:就算要賠也要分手是因為....? 08/02 13:11
coppi:讚,載別人的女兒小心謹慎就對了 08/02 13:32
diskdie7045:假如另一輛摩托車沒違規~我覺得另一台比較倒楣23萬>"< 08/02 13:47
cuteneo:別讓我遇到這種人.. 08/02 14:03
toxico:闖紅燈 活該 08/02 14:39
jric:俗稱的以身相許XD? 08/02 14:46
Gunslinger:滿想請英雄鐵木來評論一下XD 只可惜他不會看到... 08/02 14:53
nineoften:車禍賠這樣,操死人的四個加起來90萬交保.. 08/02 15:28
a421025:下篇新聞男子後悔複合 女生撤告 08/02 15:42
e1bmwe1:趕緊保責任險…被撞還要賠23…干……… 08/02 20:26
skhan:再次證明 免錢的最貴 08/02 21:20
NaouZ:刑事追訴半年內, 民事追訴兩年內, 不懂法條被告只是剛好而已 08/03 09:37
NaouZ:, 這跟免錢無關; 所以說, 遇到這種的要忍兩年... 08/03 09:38
geonitz:好奇之前為什麼沒有和解書 如果女當時要求不簽.. 科科 08/03 11:50
taiwan71924:這是甚麼世界 08/04 21:53
XtrEmeMasTeR:蔡男應該會覺得"槓!一砲好貴" 08/04 22:53
NENO0120:必取 08/07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