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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推文還沒有清楚目前的判定 雖然記得之前有一個文章有特別列出 不過我也忘了標題了=.= 所以我再打一篇 目前主要是你以機車身份騎到"停止線"前 然後不管你熄火沒 從停止線前到班馬線或人行道這一段還是被定義成你是在騎車 因為行人不會在停止線前嘛 後續是認定你是行人 所以在車子過"停止線"這一段被認定為"闖紅燈" 所以就算是要停車或是車子壞掉 其實這一段也是有罰則的 停車應該要先變換至慢車道或路肩 等綠燈後再從路口上去 因為你後面沒有再行駛的意圖 所以當然可以認定你成為行人 不過警察抓這個可能會被罵翻 所以沒人抓 至於車壞掉 大部份警察是不會開的(遇到機車點的就....) 因為你是考慮安全才先過停止線的 目前唯一可以規避的方法 應該就是在停止線前"搬車"上人行道 再從人行道自由牽車去你想去的地方(記得熄火啊) 因為沒有過停止線 當然就沒有闖紅燈的問題 而且上了人行道 只要熄火 你當然就是行人啊!!! -- 常發人好人名片    Yaiba:您好,我是好人       幫正妹組電腦送到府          外加一年到府維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1.108.70
YJM1106:此案中 車主還能騎車逃逸 車肯定沒壞XD 10/16 10:35
我想您是誤會了 他是車故障爆衝 煞車剛好也壞了 所以就衝了過去...XD ※ 編輯: Yaiba 來自: 42.71.108.70 (10/16 10:44)
missin:法律有禁止行人走慢車道嗎? 10/16 12:19
yrt3168:對阿 = = 行人不是無敵狀態嗎 10/16 12:34
所謂行人無敵是指被撞的話的比例問題 但行人是不可以走慢車道的... 在法律上有一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8 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 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 、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這就是為什麼發傳單、賣玉蘭花的會被開罰三百元了.... ※ 編輯: Yaiba 來自: 42.71.108.70 (10/16 12:45)
vvind:沒人行道就可以走慢車道。另外,台灣的人行道和騎樓根本… 10/16 14:10
FairyBomb:台灣除了鄉下跟山上外,有哪裡沒人行道嗎.. 10/16 14:46
Yaiba:巷子裡...XD 10/16 15:56
BillHuang:有跟沒有一樣的地方也很多 10/16 18:12
BillHuang:我媽在菜市場走路被低頭橋便當的摩托車騎士撞到 10/16 18:12
BillHuang:偉大的警察還問說怎麼不走人行道 人行道都是攤販 10/16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