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tfd119 (go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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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警未攔 闖紅燈判免罰
時間Fri Feb 14 13:49:03 2014
去判決書查詢看這法官判決
看到一篇他判肇事逃逸無罪,跟前一篇無關,所以用回文,應該不是手動置底吧。
手機發文,排版可能怪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2年度交字第82號
原 告
被 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代 表 人 楊金樹
訴訟代理人 鄒玉珊
上列當事人間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民國102 年2月1日北市裁
催字第裁22-A1A159288號裁決,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處分撤銷。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佰元由被告負擔。
行政訴訟庭法官 李明益
內容
原告在淡水吃燒酒雞完,開車於內江街逆向撞對方汽車右後方後開車逃逸
原告表示本件原告平時奉公守法,為對方傷者態度很兇,
且對方未告知受傷,原告很害怕對方,就先離開現場
法官判斷
汽車傷者無明顯外傷
至於下背部的疼痛不能證明是車禍造成的
原處分撤銷
另外這判決文時間亂打,
101年8月受傷,要101年4月才有診斷證明
八卦版沒權限,不然這也是一篇奇文
※ 引述《firetfd119 (gogogo)》之銘言:
: 先po政府公開資訊-判決書查詢
: http://jirs.judicial.gov.tw/
: 【裁判全文】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2年度交字第204號
: 102年12月3日辯論終結
: 原 告 陳XXX(闖紅燈都告警察了,怕被告請自行上網查)
: 被 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主 文
: 原處分撤銷。
: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壹佰拾陸元由被告負擔。
: 摘錄
: 由證人上開證述可知,證人與同事於案發當日值勤時,發現原告有闖紅燈之違規行為,
: 僅係持手持攝影機錄影取證,而未有任何攔檢動作,且原告違規當時所行駛之礁溪路6
: 段路段交通流量不大,原告駕車闖紅燈後迄至通過值勤員警值勤地點前,甚至僅有原告
: 一部車輛行駛(此由舉發照片即可),員警值勤地點既然距離違規路口約100 公尺遠,
: 員警又係站在巡邏車外值勤,客觀上並無任何無法當場攔檢原告車輛之情形
: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李明益
: http://ppt.cc/KuGp
: 警未攔 闖紅燈判免罰
: 法官:僅錄影舉發 手段違法
: 北市女子陳家琪去年開車在宜蘭礁溪闖紅燈,被警員錄影蒐證,逕行舉發開罰兩千七百元
: ,陳女提告抗辯警員沒當場攔停,台北地院認定陳女的確闖紅燈,但當時並無不能或不宜
: 攔檢情形,警方僅以錄影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昨判陳女免罰,全
: 案可上訴。
: 基層警員對此多表訝異,「以後遇違規就得攔,若肇事後果誰負責!」礁溪警分局表示尊
: 重判決,指本案警員錄影取締缺少攔查動作「算有瑕疵」,將向警員重申若非法定「不能
: 」或「不宜」當場攔檢舉發,禁止再採逕行舉發。記者昨無法聯繫陳女,不知其回應。
: 改提行政訴訟
: 陳女去年四月一日下午二時許,開休旅車在礁溪鄉礁溪路六段北上闖紅燈,事後收到礁溪
: 派出所警員逕行舉發的兩千七百元罰單。陳女申訴不成改提行政訴訟,主張警員只錄到對
: 向車道紅燈,不排除她行車方向燈號有秒差或故障。陳女並抗辯若真違規,警員為何不當
: 場攔檢,請法官依無罪推定原則撤銷罰單。
: 省兩千七百元
: 法官認為警員錄影內容足證陳女闖紅燈,但警員當時在事發路口約一百公尺外執勤,卻未
: 見警員攔停。開單警員出庭證稱,平時幾乎都以錄影逕行舉發,沒當場攔檢。
: 法官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警方舉發交通違規以當場攔檢為原則,以立刻釐
: 清違規事實,開單警員證稱當時若要攔停陳女車輛並無困難,顯見舉發程序違法,判陳女
: 免罰兩千七百元。
: 律師認有爭議
: 律師林富貴認為此判決有爭議,以取締無照駕駛為例,警方攔檢可能發生追逐造成意外,
: 法官卻要警方攔檢闖紅燈民眾,豈非鼓勵警方追車。宜蘭縣警局交通隊長劉全原說,若遇
: 超速、衝撞、攔查不停或內側車道違規,才能錄影舉發,目前取締闖紅燈仍以攔查為主。
: 遭取締獲判免罰案例
: 2014/01/15 簡姓男子與同好騎大型重機車上高速公路國三甲線抗議,遭警以「同車道違
: 規併駛」開罰4千元,法官指警迫車友併駛,為處罰而處罰,引用《兩公約》判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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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1.126.20
推 roder:你要不要先去查肇事逃逸這一條的解釋?? 02/14 14:56
→ roder:無法證明受傷和車禍有關當然就不屬於肇事逃逸 02/14 14:57
→ bgflyer:看完裁決了,除了日期有錯其它沒什麼不合理。 02/14 15:30
→ bgflyer:發這篇超簡單版的文章不知道是什麼用意。 02/14 15:30
→ stevenchiang:想跟風婊法官吧 02/14 15:38
→ frice:學知識 原來肇事逃逸要件有 致受傷或死亡 02/14 15:46
→ firetfd119:依判決推定,只要沒傷口就能說對方疼痛與我無關 02/14 15:49
→ firetfd119:所以我開走無罪 02/14 15:49
→ bgflyer:被撞的都說沒事了才離開,回頭再告一個肇事逃逸 02/14 16:12
→ bgflyer:這樣應該判有罪? 02/14 16:12
→ Gunslinger:提問:肇逃可以提行政訴訟撤銷喔? 我以為這是刑事.. 02/14 16:15
推 HLPT:肇事就是要停下來負責 又不是沒察覺 對方沒外傷可能有內傷 開 02/14 20:30
→ HLPT:走是因為吃燒酒雞怕被酒測 明顯就故意駛離現場 法官是判三小 02/1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