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pg (rpg)
看板biker
標題Re: [新聞] 撞傷年薪近400萬會計師 男學生賠293萬
時間Tue May 6 14:02:55 2014
※ 引述《RuRuAlex (rurualex)》之銘言:
: ※ 引述《forestsea722 (森林海)》之銘言:
: 以上內容是結果論
: 猜想該路口可能沒有紅綠燈(有的話新聞應該會敘述是否闖紅燈的行為)
: 沒紅綠燈的小路口
: 本來車輛就是有限速
: 而且通過路口還需減速
: 造成鎖骨骨折的傷勢應該行車速度也不慢(除非傷者本身有骨質疏鬆)
: 判賠這樣合情合理
找了幾篇新聞,有篇比較詳細的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506/20140506273321.html
20歲蔡姓男大生,3年前無照騎機車,撞傷在美國開業、月薪32萬元的陳姓女會計師
(中略)
判決指出,蔡男100年12月26日傍晚6點多,
從新北市騎普通重型機車至景美夜市的景文街巷口。他騎在車道內側,
一名在美國開業、月薪32萬元的陳姓女會計師當時已走到路中間,
蔡男未暫時停車禮讓對方,被害人遭機車撞倒,機車倒地還滑行4公尺多
(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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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看了地圖,並沒有設紅綠燈
無照的蔡男騎車在內側車道,在馬路正中間,撞上在斑馬線上行走的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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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mi7918:沒紅綠燈,有斑馬線,人已經走到路中,恩...判得好 05/06 14:38
推 tsubasawolfy:走到一半還可以撞下去... 05/06 14:50
→ Gunslinger:肇責其實很清楚 標題下賠幾百萬增加聳動性而已 05/06 15:43
→ DareJ:美國開業難怪 05/06 15:56
→ neo718:台中市跟南投縣一堆主幹道與支線道或巷弄交叉路口也沒紅綠 05/06 17:48
→ neo718:燈的設置,可是不管汽機車駕駛經過路口都還是敢以超過速限 05/06 17:49
→ neo718:來行駛.而且斑馬線旁邊就一堆營業中的店面,往來許多路人 05/06 17:51
→ neo718:或消費者在經過.這些駕駛好像心都很大,完全不怕出事撞到人. 05/06 17:51
推 skymp601:無照?賠大是正常 05/06 19:27
推 arno162000:無照是行政罰 跟肇事沒有關係 05/06 20:26
→ qing303: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無照駕駛或酒醉駕駛 05/06 22:32
→ qing303:肇事致人受傷,要加重處罰。 05/06 22:32
推 tttttttiger:看完這篇我只好推三好加一好了 05/06 22:40
推 novarossi:無照加重的不是只有刑事的部分嗎 05/07 12:15